答复内容:
厦湖府办函〔2016〕66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后坑社区四组有4000平方米杂地,应作为停车场、幼儿园、菜市场、社区办公和公寓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向后坑社区了解,您建议中提及的地块为后坑四组未征地块,根据社区提供的原征地红线图,该地块尚有3544平方米土地未征收,目前由后坑社区四组出租给个人使用。为解决后坑社区无菜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问题,满足群众生活需求,我区曾行文市规划局,申请选址建设一座集生鲜超市、停车场等为一体的综合社区服务场所,后经市规划局与区政府规划联席会研究明确(会议纪要(〔2014〕16号):鉴于该片区社区服务中心基本完善,但缺乏生活配套设施,建议该地块挂牌出让建设生鲜超市。
下一步,待该地块完成土地收储工作,我区将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将该地块建设为集停车场、幼儿园、菜市场等为一体的综合场所,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领导署名:黄伟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