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湖府办函〔2016〕67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苏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涉台级文物薛令之墓迁建选址事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6年7月,市文化局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薛令之墓保护问题的请示》,2009年9月,市政府作出《关于薛令之墓迁建建设用地的批复》(厦府〔2009〕389号),同意薛令之墓迁建用地调整至湖里区安兜变电站南侧,土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后由于迁移选址、征地拆迁等问题搁置。2015年3月,薛氏宗亲理事会向我区申请重启薛令之墓迁建工作,我区积极会同薛氏宗亲理事会多次与市文广新局沟通,并按照市、区两级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积极协助推动迁建工作。经实地勘察及多次商讨,薛氏宗亲理事会提出原迁建选址安兜变电站南侧地块,因近年周边开发建设已不太适合作为薛令之墓的迁建用地,拟另行选址迁建。
代表提出将薛令之墓迁建至埭辽公园的建议,因埭辽公园扣除水体、环湖路和广场外,已无足够面积满足薛令之墓迁建所需,同时,因埭辽公园为该区域仅有的社区公园,是周边居民健身、休闲场所,经调查,大部分居民不同意将薛令之墓迁建于公园内。因此,我区认为不适合将薛令之墓迁建至埭辽公园。
领导署名:黄伟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