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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解决厦门市基督教竹树堂安全问题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8 1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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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民宗函[2016]14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朱奖怀、钟庆达代表:

  您们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厦门市基督教竹树堂安全问题的建议》(第15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3月下旬,我局会同竹树堂代表到市规划委、市文广新局,就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所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二、3月下旬,市文广新局、市民宗局相关领导和业务处室的人员到竹树堂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市文广新局现场确认竹树堂属不可移动文物(思明区公布),不同意拆除重建,可采取维修加固加以保护。

  三、我局对竹树堂安全问题高度重视。2月初,接到市基督教两会的报告后,我局马上向市政府报告(厦民宗[2016]6号)。3月中旬,市政府召开协调会,会上认为竹树堂属不可移动文物、也是历史风貌建筑,其翻建应满足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意竹树堂征收开禾路131号房屋的意见。

  四、分办单位市规划委认为竹树堂属不可移动文物,该项目翻改建事宜应按照文物保护有关法规报市文物主管部门审核;该项目应为历史风貌建筑,其翻建应满足《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的规定;该项目现状用地狭小,在未对周边房屋进行征收、扩大项目建设用地之前,不宜进行扩建。分办单位思明区政府办表示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黄娇灵

  联系人:钟晓波

  联系电话:0592—8063087

  厦门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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