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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28 1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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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建办函〔2016〕67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市人大郑海雷代表: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第155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我局牵头并会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区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各司其职,建立起了市区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在岛外四个区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工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向纵深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建立机制体制。按照“共同缔造”的理念,我局和各区经过多次的沟通、梳理,逐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定了市级筹划、指导、考核,区级统筹、主体、实施的总体运作机制体制。市级负责筹划下达项目任务、筹集市级以奖代补资金、制定考核标准、组织督促检查;区级负责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等。

  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流域治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厦门市农村分散式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原则,细化了工作内容,建立起了以区为主体,市区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是编制建设规划。我局会同市市政园林局委托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厦门市九大流域污水截流建设规划》,明确岛外流域范围内需要分别实施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和市政集中纳管处理的村庄范围及建设计划,对于能够纳入市政管网的优先采用集中纳管处理,对于无法纳管的则采用分散式治理。规划明确了近几年的建设任务及目标。

  四是落实资金保障。推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措施,贯彻“竞争性分配”、“进步性奖励”原则,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市级财政进行以奖代补,按照各区户籍人口2000元/人标准进行补助;各区在市级奖补的基础上全面兜底。

  五是加强技术指导。转发《福建省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推进岛外各区结合村庄的水质情况、经济状况和自然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村庄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工艺。同时,根据各区要求,商请市环保局下发了《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农村污水治理执行排放标准的函》(厦环函〔2015〕13号),具体明确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后所适用的排放标准。

  七是建立巡查机制。我局已初步形成农村分散式污水的日常巡查机制,通过专项检查、或结合宜居环境检查、美丽乡村检查等进行日常巡查,督促各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八是制定管理办法。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项目的建设、运行管理,制定了《厦门市农村生污水分散式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配套考核细则,明确提出项目建设管理、运行维护、资金保障与管理、考核细则等,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近期下发执行。管理办法提出实施建、管分离,各区可委托专业技术公司对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管理,并根据市里确定的要求明确运行维护费用由区里承担并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组织回头看。2016年初我局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座谈,对我市目前所采用的工艺进行研究、讨论,专家对我市的农村污水分散式治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融入今后的工作中。今年下半年,我们将选择合适的时机组织对已建成项目进行回头看,开展后评估,结合市级、区级考核以及日常巡查检查,并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项目的技术、工艺及社会性、经济性、运行情况等进行分析、比对,摸清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运行效能,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工艺、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经验方法。

  二是要加强督促检查。我局将严格《厦门市农村生污水分散式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明确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加大督查力度、通报力度,定期、不定期通报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日常巡查存在问题、好的经验,督促各区各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成后运行管理到位。

  三是要贯彻共同缔造理念。各区要广泛深入宣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理念,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得到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发挥老人协会的作用,做到建设中参入和监管;运行中巡查与监督,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工作有效、持续的开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许勇铁

  联 系 人:于兵舰

  联系电话:0592-8122017   13806029421

  厦门市建设局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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