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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0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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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科函〔2016〕52号

  答复类别: B类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李建发代表:

  《关于厦门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建议》(第173号)收悉。综合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

  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100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 3315.86亿元,同比增长11.6%,高出全市工业增长3.5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65.9%。近半数高新技术企业同比增速超过10%。高新技术企业以户数占比不到全市所得税征管户数0.7%的比例缴纳了全市企业所得税收入10.56%,充分彰显了高企“涵养税源”及对稳增长调结构的重要支撑作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

  今后,我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将继续采取“认定”与“培育”并重,不断扩充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提升企业素质。科技资金和政策将继续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各区仍继续实施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奖励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其后备企业,有针对性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利申报等高企认定前期工作。

  二、关于促进科技和教育创新整合

  2015年,我市积极推动国防科技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院校在厦设立研究院,提升科技创新水平。目前,全市已有50多所高校在厦设立研究院或技术转移中心;共有重点实验室63个,其中依托高等院校建设33个;共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7个,其中依托高等院校建设32个;共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7个;组建了15个“产学研资”产业联盟;已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77个。同时,加强建设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引导各市属高校调整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教学体系,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今后,我市将积极推进科技与教育结合,深入开展“市校同发展科技合作工程”,大力引进重点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及台湾地区知名企业、研究机构等来厦设立研究院或技术转移中心,促进产学研用深度合作。重点推进“厦门两岸集成电路自贸区产业基地”、“微电子育成暨产业基地”、“中科院厦门稀土研究所”等平台项目建设,探索开展石墨烯产业化等重点高科技项目国家与地方联合攻关。

  三、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创新融合

  近年来,我市财政科技投入由以无偿资助为主转为以贷款贴息、股权投入、风险补偿等多元投入方式为主,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2015年,全市科技金融合作机构20家,贷款贴息资助企业创新项目159项1.46亿元,带动银行贷款18.35亿元;科技担保贷款6亿元;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规模达1.5亿元,已对17家企业投资7000余万元;试点科技保险业务,设立科技保险专项资金1000万元,科技保险投保保额已达6亿元;新增科技保证保险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新服务。

  今后,我市将不断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健全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积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探索推出科技小额贷款,重点帮助科技企业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问题。搭建科技企业征信机制,建立科技企业信用档案,推动科技企业以信用及创新能力获得融资。大力推进支持商业银行在科技园、高新区和自贸区等设立科技支行,创建两岸知识产权银行。针对设立支行的金融、管理、法律、科学技术领域等具体需求,将协调组织专家进行研究、提出科学解决方案,提供专业的智力支持,还将探索开展建设科技股权众筹平台,进行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有效化解不良资产、防控区域性金融风险。

  四、关于构建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

  目前,全市已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2个(国家级4个)、加速器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孵化场地总面积200多万平方米。火炬高新区的“一区多园”、湖里高新技术园区、海沧区的生物医药港、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同安工业集中区、翔安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等区域,都初步形成了科技企业的集中区和孵化区,园区服务体系较为系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开展创新社区试点建设。以软件园二期为核心着力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园示范,目前已完成园区及周边交通体系改善工程、创客公寓改造工程、创+驿站改造工程;着力提升软件园二期的软环境,致力于将软件园二期打造成为主动服务、靠前服务、高效服务的创新示范区。同时,积极支持高校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如厦门大学设立的“厦大-火炬极客空间”、厦门理工学院的“大学生创业基地”等,为学生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今后,我市将继续大力建设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升其公共性与服务性;建设新兴科技园区,“腾空间、强功能、上层次”,进一步推动专业性科技园区;积极推进厦门大学国家科技园建设,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高效服务社会和产学研成果对接的重要平台;培育和发展各类技术交易、第三方检验检测、融资担保等科技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

  五、关于大力支持新型创新创业

  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共认定35家市级众创空间,其中13家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2家众创空间被中央台办、国台办授予“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35家众创空间面积共计7万余平方米、创业团队474个、创业人员3200人,领域涵盖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电商、电子制造等。成功举办中国科技创业人才投融资集训营(海西专场)、承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区赛事、举办2015厦门创新创业分享季,开展“2015厦门十大创新创业风云人物”、“2015厦门十大众创空间”、“2015厦门十大创客创业项目”评选等活动,办好“中国(厦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鼓励在厦大学生创新创业。宣传厦门“草根”创业英雄,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我市继续加快市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工作,第一批受理105家申请,认定80家为市级众创空间。

  今后,我市将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对众创空间的辅导和扶持,降低运营机构成本,吸引、集聚更多创新创业者来厦发展,推动建设一个众创空间高度集聚、公共配套完善的创新创业集聚区—“鹭岛创新谷”,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厦门“众创”品牌。

  六、关于完善科研人才创新激励措施

  2015年,我市出台的《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加快科技创新具体行动计划(2015-2016)>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均明确规定“改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对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所获得的收益全部留归单位,收益不再上缴财政。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按转化金额的最低60%、最高95%予以奖励,其余部分用于本单位科研、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允许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用于奖励人员的股权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的50%。”

  2016年1月,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简称人才政策“新18条”)。对于人才普遍关心的综合保障配套问题,“新18条”结合厦门自贸片优势,提出制定完善政府与用人单位共同分担,以购(租)房货币化补贴、人才公寓租赁为主要方式的人才住房优惠政策;推动各区在人才集聚区周边建设人才公寓,解决人才来厦居住问题;对于高科技企业,试行在自有用地上建设倒班房用于人才租住;进一步扩大自贸区内台资企业外国人长期居留许可签发范围,对自贸区内台湾高层次人才团队和外籍成员提供生活居留便利;支持自贸区采取猎头方式柔性引进建设专才、组建厦门自贸片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海外顾问团,成功引进的,给予猎头公司、猎头机构10%的猎头费用奖励等。 同时,我市积极制订《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暂定名),将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高校、科研院所、国有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管理制度。改革科技成果的定价方式和收益管理,实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对科技成果完成人及促进成果转化作出贡献人员的股权、分红奖励,健全促进自主创新和促进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或离岗创业。

  七、关于设立重大科技专项

  长期以来,市科技计划项目均设有重大科技项目,2016年市重大科技项目包含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平台提升改造、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5大类,重点支持开展前瞻性、关键性核心技术研发、重点新产品研发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建在产业园区的平台面向全社会开放,提供高水平的解决方案和综合性服务。2015年“跨海地铁建设与运营期结构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等41项重大科技项目立项,项目总投入215769.64万元,资助资金14887万元。

  今后,我市将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加大重大创新项目的联合攻关。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工程硕士培养项目以及培训中心。围绕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面向国内外院校研发团队招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根据我市科研优势及产业基础,重点聚焦软件信息服务、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谋划更多的重大高科技专项。

  八、关于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我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工作,2015年共认定24项优秀转化成果。全年登记科技成果363项,同比增长23%。2015年,全市技术交易合同登记额33.78亿元,比增43.14%,占全省近70%。目前,全国首个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厦门)示范基地已拥有科技成果25万多项、技术服务商10万多名、服务机构2万多家、合作院校1000多所、合作地方科技部门200多家,科技企业会员达120多万家。同时,设立科技项目与资本对接平台,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引导作用,帮助30家企业获得风险投资,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在项目联席会议方面,我市已实施由市产业办牵头、多部门构成的项目联审制度,核查项目的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等问题,为项目立项提供综合决策。

  今后,我市将建立“政、产、学、研、金、介”六位一体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引导集聚资源的作用,将高校科研院所的应用基础研究优势与企业的工业化开发优势相结合,建立高校科研院所适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转移机制,形成产业的创新优势;将高校科研院所的前沿技术难点攻克能力,与中介机构的行业动态信息捕捉力、企业的生产和营销能力相结合,形成产品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将政府政策的引导和调节优势,与金融机构的资本运作经验相结合,形成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环境优势。

  6月8日,国务院批复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加快福建省、厦门市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签署:沈灿煌

  联 系 人:高爱绒

  联系电话:0592-2035277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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