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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厦门自贸区两岸金融创新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0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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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厦金融办函〔2016〕53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9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何福龙代表:

  《关于深化厦门自贸区两岸金融创新的建议》(第19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深化离岸金融合作,促进自贸区发展

  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方面:自去年7月底厦门获批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以来,截至2016年4月末已经有13家厦门企业累计办理了3.19亿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其中4家自贸区企业提款量占到40.44%。截至2016年4月末,已有23家台湾地区银行机构在厦门开立了43个人民币代理清算账户。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总行在厦门设立对台人民币清算中心,积极创新两岸特色金融产品,提供两岸特色金融服务。

  台湾金融机构来厦设立机构方面:厦门国际信托与台湾永丰投信合资设立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金圆集团与台湾统一证券合资设立全牌照证券公司方案已上报。台湾第一金控已在厦门设立台湾第一银行厦门分行和一银租赁(厦门)有限公司;台湾中国信托银行已获批筹建厦门分行,有望今年上半年开业。

  市金融办将会同一行三局,进一步发挥厦门对台优势和战略支点作用,深化离岸金融合作,探索两岸直接使用本币贸易投资结算、两岸新台币现汇结算、人民币与新台币直接兑换,鼓励区内台资企业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区内成员企业经营发展,支持台湾金融机构通过RQFII直接投资境内资本市场。继续支持引入各类台资金融机构入区发展,帮助协调台资金融机构在区内设立的材料准备、争取政策、申请报批等工作,推动区内建设台资金融机构集聚区。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与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联动机制。

  二、关于简化程序,支持股权投资行业发展

  《厦门片区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已于2015年6月底顺利出台。《办法》体现如下创新:一是突出自贸特色。将自贸区“一口受理”、“负面清单”、“外汇资金意愿结汇”、支持设立多币种股权投资基金等内容吸纳融合,充分体现自贸区的优势与特色。二是简政放权。对区内注册的内、外资股权投资类取消注册资本金起点门槛、资本首期到位比例与缴足期限等门槛条件,减少高管人员资质要求,放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范围,较北、上、深等城市办法放得更开,管得更少,切实为股权投资类企业在自贸区内落户与发展提供了便利。三是加大支持。在原有扶持奖励政策基础上,新增落户、投资、风险补助等奖励项目。

  为落实厦门自贸区对股权投资类企业扶持奖励政策,市金融办联合市财政局,于2016年4月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细则》对股权投资类企业开办奖励、投资奖励、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奖励、高管个税奖励、办公用房补贴、风险补助、总部奖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将进一步吸引更多优秀股权投资类企业在自贸区集聚发展。

  自贸区挂牌一年以来,区内注册的各类股权投资类基金企业新增222家,总数达241家。

  三、关于多维度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

  《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租赁业发展办法》已于2015年9月出台。《办法》具有以下特色:一是延拓租赁业务。《办法》把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一并扶持为全国首创,支持存量租赁企业进区设立运营中心创造招商增量,支持租赁企业开展商业保理、贸易、融资租赁资产交易试点等。二是对标先进地区。《办法》借鉴天津、深圳等地对租赁企业的扶持奖励,提出了对租赁企业落户、购租房、业务补贴等一系列奖励,填补原有空白。三是多层次招商。商洽国内最大的民营融资租赁公司——鑫桥融资租赁来厦设立运营中心或分支机构,试点开展融资租赁资产交易转让业务。推动工银租赁、招银租赁、国银租赁、建信租赁等国内大型金融租赁公司来厦设立单机、单船SPV项目子公司。推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农商银行等辖内法人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自贸区挂牌以来,区内融资租赁公司比自贸区挂牌前新增85家,总数达94家。下一步市金融办将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促进租赁业发展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将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区内租赁业发展。

  四、关于支持证券期货行业开展跨境业务

  市金融办将配合厦门证监局,积极支持证券期货行业开展跨境业务,在时机成熟时积极向上争取允许期货经营机构在区内开展跨境经纪和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允许区内期货经营机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交叉持牌试点。

  五、关于加大引进台湾保险机构力度

  台湾人寿和建发集团已在厦门合资设立君龙人寿保险公司,台湾富邦产物保险和富邦人寿保险已在厦门设立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为省内仅有的两家保险法人机构。富邦财险已在厦门片区设立东渡支公司、湖里支公司、东港北路营销服务部,并将公司直属业务部迁入自贸区内。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会同厦门保监局,积极向上争取进一步降低台湾保险公司进入厦门自贸区的门槛,并探索与港澳地区保险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

  六、关于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金融合作

  我市积极支持并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金融合作,推动金融机构、金融资源走出去。

  一是厦门建行集合建行海外分行力量支持厦门发展,2015年携手新加坡分行,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的建设提供了5000万美元的贷款,这是“一带一路”战略中首个教育领域的贷款项目。

  二是国开行厦门分行大力拓展国际业务,服务“一带一路”和走出去国家战略。分行积极落实国家领导人出访成果,其中,与印尼三家国有银行签订30亿美元(含等值9亿美元跨境人民币)授信协议并全额发放,实现了两国金融机构间首次长期大额合作,有力配合了雅万高铁竞标,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以及人民币“走出去”。

  三是近年来,我市金融业充分发挥对台和对东南亚地理区位优势,结合实体企业产品出口和业务拓展需求,积累了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势和基础,包括:在全国率先启动人民币结算代理清算业务,截至目前已有73对厦门和境外银行机构签订人民币代理清算协议,其中台湾地区44个,累计清算金额592.7亿元。尼泊尔国家银行、阿联酋、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已来厦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业务沿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向东南亚地区逐步拓展。厦门国际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等利用自贸试验区建设契机,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外币结算、信贷服务。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以厦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支点城市为契机,向上争取我国主导的“一带一路”重大金融项目在我市设立面向东南亚地区的业务分中心,扩大厦门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

  七、关于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市金融办会同“一行三局”积极做好自贸区风险防范工作。一是化解贷款融资风险。在全省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我市通过积极努力,始终将金融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截至3月末,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7%,优于全国全省。二是防范资本流动风险。人行厦门市中支牵头制定《关于加强厦门自贸片区风险管理的意见》,探索与自贸区改革相适应风险管理框架,推进建立账户管理体系,实现风险隔离监管、统计分析监测与宏观审慎管理。探讨跨境资金流动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制度、多部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等相关配套风险防范措施。三是为健全金融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风险提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金融办、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等单位配合,在全省率先自主研发具有“天罗地网+特色”的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前期以近期金融风险高发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为主要防控对象,后期将逐步完善功能和机制,建立更加全面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按计划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一期项目研发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并将会同一行三局,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完善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全军

  联 系 人:徐  悦

  联系电话:0592-2660573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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