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水利〔2016〕函字6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水利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蔡继佗等人大代表:
市人大代表《关于整治汀溪主干渠的建议》(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3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4位市人大代表对汀溪水库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汀溪水库主干渠目前发挥着防洪排涝、生态补水及部分灌溉保障作用。汀溪水库管理处(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每年加强渠道巡查管理,劝阻村民乱倒垃圾行为;另一方面对汀溪主干渠五显四林西坑尾段、西溪吾头段,新圩的乌山、诗坂段等重点淤积段渠道进行应急清淤,解决干渠淤堵问题,全力保障渠道的安全。由于主干渠线长面广,乱倒垃圾行为屡禁不止。
近年来,汀溪主干渠环境整治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我局每年拨付30万专款解决干渠应急清淤,并部署汀溪水库管理处抓紧汀溪灌区四林至曾林段干渠防渗加固工程前期工作;翔安区政府已将其辖区内大部分主干渠列入溪流整治执行河长制,周边环境得到较大的改善。
二、办理情况
近期,汀溪水库管理处已经对五显镇四林村段进行重点清淤,计划下半年再对下游各重点段进行清淤;同时与当地镇村沟通,加大巡查力度,共同劝阻村民乱倒垃圾行为。
翔安区政府把辖区内的主干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和溪流养护范围,效果不错。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与同安区政府沟通协调,争取将同安片区内的主干渠也纳入溪流养护范围。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郭金炼
联 系 人:张纯
联系电话:5766817,18705926559
厦门市水利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