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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应急处置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1 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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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087

  答复内容:

  厦人社函〔2016〕97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0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丽芬等代表:

  《关于加强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应急处置的建议》(第20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预防和解决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引发的劳资纠纷,尤其是企业工资拖欠工作作为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经过努力,厦门市已基本上杜绝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况。但受经济形势影响,企业停产倒闭引发的突发劳资纠纷仍时有发生。2015年,我市处置的各类企业停产倒闭引发的纠纷84件次,比2014年增加了20%。为加强企业突发停产倒闭应急处置工作,2015年3月,根据裴市长要求,市政府召集人社局、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总工会、人民法院及宣传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在充分吸收了我市过往处置如中山来雅和华溢房地产公司破产倒闭善后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开展处置工作的做法,由人社部门草拟了《厦门市重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现已开始执行。

  一、加强协调。《方案》确立了由市政府指挥部署、统一协调、统一领导,重大纠纷发生的企业属地管辖,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区政府牵头成立由区政府办、政法委、人社、工会、公安、司法、街道、法院、银行、宣传及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围绕预防和处置工作,发挥各自职能,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二、加强预警防范。多年来我市人社部门始终致力加强重大劳资纠纷隐患的排查预警长效机制建设,目前已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预警体系。在建筑领域,人社部门与建设部门联合创建 “无欠薪项目部”,现已推广至全市100多个在建项目,结合工人实名制制度,组织、引导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规范工资发放,从源头上有效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在生产领域,人社部门在全市推广“1118”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工程建设,即各区至少确定1个街(镇)、1个社区、1条商业街(楼宇)和8家小微企业作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点,将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进一步向基层街镇、社区延伸,同时以街镇兼职监察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为骨干建立劳动监察预警信息员队伍,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预警信息员、网络舆情预警、网上投诉和官方微博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开展预警工作,并与地税、水务、电力部门及物业单位建立了信息沟通联动机制,一旦有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用、拖欠房租、水电费等情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即将该企业列入重点监察对象。

  三、加强应急处置。根据《方案》规定,应急处置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现场处置;二是员工权益保障;三是善后处置;四是后续工作。《方案》要求,人社部门第一时间掌握纠纷的基本情况(包括纠纷原因、涉及人数和金额等),并及时启动案件处理的法律程序;工会、信访部门负责员工的疏导、思想教育工作;司法部门向员工提供法律援助,并指导员工向法院申请仲裁裁决的先予执行;公安机关维持现场秩序;街镇协调派出所做好企业秩序稳定工作;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根据情况查封企业资产,冻结银行账户,避免企业资产流失。

  四、加强善后处置。应急工作的后续阶段,人社部门将着力开展员工的分流,并配合公安部门对企业主逃匿涉嫌犯罪的案件立案查处;对于企业资产不足,需动用欠薪应急保障金的,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决定发放的人数和金额。

  接到人大代表关于加强应急处置的工作建议后,我市人社部门认真研究学习,将代表们的建议内容和《方案》紧密结合,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先后多次与总工会、信访局、公安局、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研讨座谈,交流沟通有关《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组织我市多家企业召开2次座谈沙龙,征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市人社局将第一季度我市劳资纠纷总体情况和《方案》执行情况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目前《方案》在处置重大劳资纠纷事件时的成效较为明显,2016年第一季度,各区处置7起涉及企业停产倒闭和2起企业搬迁引发的劳资纠纷,均能及时妥善处置,未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国栋(副局长)

  联 系 人:林智晖(监察支队监察员)

  联系电话:0592-5084416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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