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代表建议公开 > 建议回复函 > 正文

关于“融入一带一路,发展东盟邮轮产业”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3-31 17:01: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060120

  答复内容:

  厦港〔2016〕函71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2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陈丽霜、杨晋闽、陈成龙、陈靖安代表:

  《关于“融入一带一路,发展东盟邮轮产业”的建议》(第224号)收悉,由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共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当前,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东盟邮轮航线,既能促进我省与东盟的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也能丰富我市邮轮母港航线,还能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邮轮经济发展,提升厦门邮轮母港竞争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邮轮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积极推动邮轮产业相关工作。

  一、关于加大宣传推介力度

  为宣传推介厦门邮轮母港优势,发展厦门邮轮经济,市旅游局已连续多次组团参加美国迈阿密世界邮轮博览会、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及英国海贸邮轮杂志与上海市政府联合举办的亚洲邮轮大会等。博览会举办期间,代表团通过展示、会谈、拜访等形式积极主动与各大邮轮公司、旅游机构负责人广泛交流互动,谈项目、叙合作、谋发展,积极宣传我市邮轮旅游环境和产品。2015年12月,在我市成功举办“中国-东盟邮轮产业经济城市合作论坛”,以“发展邮轮经济、实现互利共赢”为主题召开圆桌会议,并发布倡议,达成共识。同时,市有关部门还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在厦门日报、海峡生活报、台海杂志等媒体宣传营销厦门城市整体旅游形象和邮轮旅游产品及线路;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各大旅行社也分别通过广播广告、移动电视、报纸硬广、软文、微信等形式进行多维度的邮轮旅游宣传。

  二、关于争取办证政策突破

  2015年8月5日起省外居民赴台湾离岛团队旅游的,可在暂住地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暂住时间不限且无需提交暂住证,在台湾停留时间不再另行限制,极大地方便了两岸游客的往来。今年公安部已批复下发《关于实施支持福建自贸区建设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包含对从厦门出发乘坐邮轮赴台旅游人员参照暂住人员赴金旅游模式办理一次性证件、办证权限下放至厦门等内容,并从4月1日起执行,极大简化了来厦乘坐邮轮赴台游客的办证手续,凸显我市对台区位优势,打造厦门邮轮母港品牌。

  三、关于出台扶持奖励措施

  在2013年我市出台的扶持邮轮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基础上,2015年我市进一步修订完善邮轮激励政策。新修订的邮轮扶持政策扩大了补助范围,加大了补助力度,从企业注册、航次、保险、宣传、引航等七个方面对邮轮产业的发展给予扶持,吸引邮轮运营企业来厦投资运营,调动旅行社招徕组织游客的积极性。2015年共发放补贴金额250.34万元。

  此外,经市旅游局积极争取,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批复同意,2015年11月,与香港旅游发展局正式签订《亚洲邮轮专案合作协议》,我市加入亚洲邮轮联盟。进一步加强了与东盟邮轮港口(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更加利于推广我市邮轮品牌,提升知名度。旅游局拟投入4万美元参与亚洲邮轮联盟项目制作及市场推广。

  四、关于推进母港航线常态化

  近两年,我市有关企业相继包租皇家加勒比游轮公司“海洋神话号”邮轮、丽星邮轮公司“处女星号”邮轮、公主邮轮公司“蓝宝石公主号”邮轮等运营多个母港航次,逐步构建形成厦门邮轮母港航线网络。通过各方努力,去年丽星邮轮公司主动开行了以厦门为母港的台湾离岛航线和日本邮轮航线。 “海洋神话号”开通越南岘港航线,为发展东盟邮轮航线进行了很好的尝试;今年,建发国旅还将牵头组织“海丝”友好之船邮轮项目,进一步丰富我市的东盟邮轮航线。

  五、关于改善软硬件环境

  硬件方面:目前已完成邮轮母港片区征迁、土地挂牌出让;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搬迁安置重建项目一期工程有序推进;市政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东渡码头0-4#泊位前期工作已完成工程可行性报告;邮轮母港通道改造完成,新通道已正式启用;完成邮轮靠泊论证和码头硬件改造工作,现厦门东渡港区0#泊位最大靠泊能力从14万总吨提升到17万总吨,为我市接待超大型邮轮奠定基础。

  软件方面:厦门边检已针对不同邮轮查验特点安排查验人员提前登轮,随船办理边检手续;厦门船舶代理会提前协调相关部门登轮办理船舶联检通关手续,减少旅客等待时间;检验检疫部门出台实施《厦门母港邮轮公共卫生风险分级管理试点方案》等,营造了良好的通关环境;推进我市邮轮物供产业配套,为靠泊邮轮开展船舶物料、食品供应,并协调邮轮物供用地,2015年供应邮轮产值约1400万左右,同比增长930%。

  六、关于加快邮轮人才培养

  在人才引进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搭建网络、现场等各类引才平台,做好包含邮轮产业人才在内的各层次人才引进,为我市邮轮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的人才计划并出台了配套政策文件,其中《厦门市旅游产业高层次人才集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厦门市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人才计划暂行办法》等,均有针对邮轮产业相关人才的优惠措施。其中《实施细则》规定:对曾在国际知名邮轮企业担任大副及以上(不含副船长以上)职务,拟在我市邮轮企业担任相应职务,且企业年薪不低于50万元的,可享受3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曾担任副船长及以上职务,拟在我市邮轮企业担任相应职务,且企业年薪不低于50万元的,可享受5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

  在人才培养方面,正协调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建立厦门邮轮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集美大学已开设邮轮产业经济、邮轮经营管理、海事法规、海上急救等课程,并开设邮轮管理培训班学校面向社会招生(目前已举办   三期邮轮管理培训班,共招收学生350多人)。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顺彬(局长)

  联 系 人:孙文强(市邮轮经济办)

  联系电话:0592-3525060

  厦门港口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