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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厦门加入国际城市联合组织C40城市集团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4-01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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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375

  答复内容:

  厦经信建函〔2016〕10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3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陈志强代表:

  您提出的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33号建议《关于推进厦门加入国际城市联合组织C40城市集团的建议》已收悉。钧议案站在全局的高度分析了厦门加入C40所具备的条件,阐述了厦门加入C40与《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相一致,符合国家新能源战略要求,可提高国际知名度等意义,并就如何加入C40集团提出了7点建议。议案提得及时准确,涉及的工作内容是当前我局的工作重点之一以及今后要积极推动的工作。

  厦门加入国际城市联合组织C40城市集团涉及方面较多,根据我局职能,现就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复函如下:

  一、 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

  (一) 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

  2014-2015年,厦门累计推广新能源2311辆(2014年推广62辆,2015年推广2249辆),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的93.2%,推广量全省第一,约占全省总推广量的1/3。从推广车型的目标完成率看,公交车、乘用车、专用车、其他客车类分别完成目标的62.5%、91.2%、23.2%、420%;从推广车辆类型具体数量上,公交客车375辆、乘用车(含公务、出租、私人等)1374辆(其中出租车660辆)、专用车(含物流、环卫等)58辆,其他客车(含旅游、租赁、通勤等)504辆。

  (二)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

  目前,我市已完成5座城市充换电站、2座高速快充站,529根公共充电桩建设。其中,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完成建设5座城市充换电站、2座高速快充站、18根分散式交流充电桩和4根直流充电桩;公交集团完成建设50根交流快充式充电桩,250根直流快充式充电桩;市政集团完成建设完成181根直流快充充电桩;海沧海旅集团建设完成20根直流快充充电桩;厦门金客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建设完成6根直流快充充电桩。

  市政集团已投入350万元建成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并投入使用,目前市政集团投放的181根充电桩已接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实现充电管理、充电导航、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智能化服务功能。

  二、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学习考察先进地区推广经验及运营模式

  2014年11月和2015年3月,我局先后组织规划、国土、财政、安监、电业、公交集团等有关单位赴深圳发改委学习考察新能源汽车推广经验,并考察深圳普天、比亚迪、中兴通讯等充电站建设及运营模式。借鉴深圳新能源汽车推广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并发布《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

  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框架下,根据我市实情况,制定了《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3月11日发布。方案针对省政府下达厦门的248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任务,制定了具体的新能源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

  (三)制定并发布《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

  根据《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5年4月29日我市出台了《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资金扶持对象和标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按规定的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1的比例配套地方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80%;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贴:对在我市辖区内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投建单位财政补助,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投建单位财政补助。

  (四)制定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我市248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任务,市规划委组织对我市现状及在建公交场站、社会停车场、单位内部专用停车场进行摸底调研,结合考虑电网承载能力等多方面问题,编制了近期《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方案共布局2470根充电桩,满足近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需求。

  (五)加强组织协调工作

  为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局牵头,多次组织交通、电业、公交、市政、整车制造生产企业、关键零部件配套生产企业、充电设施生产供应商、汽车经销商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新能源汽车推广、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和监控平台运营等工作。

  (六)落实地方财政奖励政策

  根据《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受理企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并组织审核,2015年地方财政分四批次累计对993辆新能源汽车配套补助资金26328.75万元,对10根公共充电桩补助资金10.2万元。

  (七)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宣传力度,倡导低碳绿色出行。2015年5月8日厦门日报专版宣传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套方案和补贴政策,6月2日在市长专线专题解读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6月13日节能宣传周期间,在工人文化宫广场举办新能源汽车及装备现场展览活动。

  (八)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我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空气污染防治,近年来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尤其对金龙集团给予了鼎力支持:一是积极为金龙集团向中央财政争取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仅2015年就争取到了6.83亿元的中央补助资金;二是及时拨付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配套补贴资金,缓解企业资金流通压力,2015市级财政共拨付新能源汽车配套补助资金2.63亿元,其中金龙集团获得2.57亿元;三是市财政还安排科技、技改、品牌、外经贸、开拓市场等各类专项资金助力金龙集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开拓国内外市场,为金龙集团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领军企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

  (一)编制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

  根据国家、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统一部署,立足我市实际,编制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切实履行政府应承担的职责,制定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套补贴政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地方鼓励政策。

  (二)编制出台《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

  根据《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6〕62号)和《福建省“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闽发改能源〔2016〕293号)要求,我市发改委和规划委已委托市规划院编制了《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评审稿),目前该规划已经过评审,接下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继续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力度

  我市将继续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并推进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出租车、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每年占比应不低于30%;落实《福建省城市公交成品油价格补助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6-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分别达到35%、45%、55%、65%,2016年计划更新购置280辆以上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淘汰高耗能传统车辆。

  (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专(自)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城际衔接”的原则,逐步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独立充换电站等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并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快充网络。2016年公交集团拟再建成7个充电站,新增200个以上公交、出租车充电桩;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拟扩建9座充电站、2座高速快充站,“十三五”期间将分类有序、扩大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其中将结合海陆空口岸一并规划建设,加快建成城际、城市充电网。

  (五)建设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大力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建立全市范围内的统一充电设施联网平台,统一信息交换协议,有效整合不同企业的充电服务平台信息资源,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之前的互联互通。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六)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加强市级专项资金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扶持引导。要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市场推广应用、协作配套和企业融资贴息等。

  同时还将继续通过科技、技改、支持企业发展等各类市级专项资金加大对金龙集团的扶持力度,支持金龙集团做大做强。

  (七)积极争取国家、省财税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我市汽车生产企业汽车产品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配电网专项金融债等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执行好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车船税税收减免政策。

  建议中提出,金门方面已经向金龙集团表达了采购纯电动旅游观光巴士的意向,但无法享受新能源补贴政策,建议提出对台合作方面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根据财政部等部委提出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旅游观光车等不需公安部门核发机动车行驶证的特殊车辆,中央财政不予补贴,地方补贴属配套性质,政策口径需与中央保持一致。但我们将积极寻找合适时机向中央部门反映特殊用途的新能源汽车补贴问题。

  (八)强化组织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厦门市电动汽车产业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有关问题。推进行业协助,鼓励我市相关企业加强合作、协同攻关,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加强配套、同步开发。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柯继安

  联 系 人:周翔云

  联系电话:2896795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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