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经信建函〔2016〕9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韩刃等代表:
《关于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建议》(第24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技术创新
(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是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我市制定了《厦门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每年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同时,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对于获得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市财政给予8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对于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市财政给予50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至2015年年底,我市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24家,其中国家级技术中心5家,省级技术中心38家。其中2015年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3家,省级4家,国家级2家。今后,我市将继续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于获得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继续给予研发经费资助。力争到2022年底,我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70个。
(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及产学研合作。我市设立技术创新及产学研合作专项,每年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新产品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联合科研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十二五”期间,共安排1.35亿元资金,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及产学研合作项目298个,拉动企业研发投入18.27亿元。2016年,我市根据《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财企〔2016〕15号),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出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研发。
(三)开展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征集及项目对接工作。每年征集、发布企业技术需求,通过各种途径实现企业技术需求项目对接。每年组织企业参加省经信委主办的技术需求对家专项、6.18项目对接交易会等活动;会同行业协会、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举办校企技术对接活动等,促进校企紧密合作,破解企业技术难题,加快高校研科所科技成果产业化。
(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奖励政策。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在此基础上再给予一定财政奖励。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奖励政策的通知》(厦财企〔2015〕34号),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享受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且加计扣除的研发费高于500万元的企业,按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的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关于扶持企业品牌建设
(一)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指导和督促参加试点企业完善品牌培育战略,明确品牌培育目标和职能,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及时参与工信部质量品牌培育试点培训,完成品牌培育能力自我评价。对于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国家级知名品牌、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予以奖励。对于获得全国质量标杆、工信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示范、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奖的企业予以奖励。2016年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征集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重点项目的函》(工科函〔2016〕100号)要求,向工信部报送厦门市质量协会、厦门市卫浴行业协会2个协会申报的项目。
(二)支持卫浴等行业企业创建品牌。贯彻市政府《关于促进卫浴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5〕266号)文件,加大我市卫浴品牌及卫浴产业品牌建设以及宣传、推广工作力度。市财政预算继续安排品牌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品牌企业做强做大,对各行业企业获得2016年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予以奖励。
(三)加大品牌企业的宣传力度。继续在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等媒体宣传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市级的名牌产品企业,办好《品牌厦门》视频访谈节目,邀请我市品牌企业家或品牌负责人、品牌专家及品牌办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客演播室,探讨品牌企业运营成功之道。进一步完善品牌公共服务网建设,充分发挥品牌网的优势,搜集发布品牌相关资讯,为品牌成员单位和品牌企业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服务。
三、关于培育高端产业人才
(一)强化产业人才支撑。2015年,市各职能部门联合对2014年11月启动申报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进行了评审,认定2014年度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引才资助对象共63名,其中有多名为机械装备产业的紧缺人才。2015年度共有52名引才资助对象经核实符合兑现薪酬津贴政策,合计安排薪酬津贴645万元。根据我市产业规划及技术发展,对《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并发布2016年度紧缺人才申报公告。《指导目录》中包括智能制造设备、物联网感知端设备等智能制造相关产业。
(二)培育集聚产业高端人才。深入实施“海纳百川”和“双百计划”等高层次人才政策。以高校为知识载体,引导本科高校重点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高职院校主要培养高端装备专业技能型人才。我市教育部门大力支持推进厦门大学国家科技园的建设,争取2017年底竣工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的资源整合和创业服务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高校服务社会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
四、关于财税政策支持
(一)落实政府采购支持。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局转发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厦财购〔2012〕2号),并进一步补充了降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保证金交纳比例、降低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加快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中标货款支付进度、实行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费率下浮优惠,促进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二)大力支持企业发展。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办法》,鼓励工业和信息化等企业增产增效,加大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引导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先进技术和智能装备为支撑,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生根型企业,建立滚动调整的重点培育企业库,首批遴选了包括太古、金龙、林德叉车等机械装备企业在内的19家重点培育企业,每家企业由“一个责任部门+所在区(管委会)”挂钩联系,持续跟踪服务,逐一研究制定个性化扶持方案。目前已分三批次研究13家企业的扶持措施。牵头制定《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在全市梳理构建了29个创新创业集聚片区和92个众创空间。以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为载体,三年示范期内将安排不低于48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和发展壮大。
(三)开展“降成本 优环境”行动。在去年已出台实施20项降成本措施的基础上,今年又推出两批共15条措施,主要包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电成本、融资成本等方面,这些政策预计可为企业减负54亿元。经过两轮降费,我市目前社保的费率和缴费基数在全国范围内都是较低的。
五、关于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一)加大两化融合的宣贯培训力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在全市六个行政区和火炬高新区开展“两化融合宣贯培训全市行”巡回活动,各区政府、区经信部门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全市近1000家企业参加了宣贯培训。
(二)继续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7家工信部第一批贯标试点企业全部通过达标评定,新增8家工信部第二批贯标试点企业,再推动14家工业企业成为市级贯标试点企业。涵盖机械、电子信息、汽车、电力、烟草、食品、轻工等厦门市支柱及重点工业行业。对通过达标评定的企业予以5万元资金奖励、以及服务对象通过达标评定的服务机构按每通过一家奖励5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推进工业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两化融合促进中心对工业企业开展自评估进行辅导,辅导企业超过500家,完成自评估企业124家;以自评估为基础,开展厦门市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课题研究,形成厦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水平报告。
(四)支持两化融合项目建设。2015年,安排财政资金765万元用于支持两化融合项目建设,带动两化融合项目投资近7000万元。我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全市工业企业两化融合水平逐步从单项覆盖阶段向集成提升阶段过渡,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90.49。主要行业重点工业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普及率为94.12%,ERP普及率达到100%,MES普及率55.88%。
(五)推动成立两化融合支撑服务机构。推进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及CIO 制度落地,指导并支持成立了厦门市首席信息官协会,与之前成立的两化融合促进中心一起,作为我市推进两化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
六、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我市各部门高度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作用,密切联系行业协会,推进我市产业集聚发展、企业抱团成长。2016年以来,鼓励思尔特机器人等单位联合设立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帮助协调协会成立及产业发展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走访智能输配电设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行业协会,深入华电、宏发电声等输配电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诉求,为企业排忧解难。市发改委会同火炬管委会,研究组建总包公司带动我市输配电企业参与地铁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今后,各职能部门将继续与相关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鼓励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行业治理、企业服务等功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形成良性的行业生态圈。
今后,我市将持续推动建立系统性降低企业成本管控服务体系,公布涉企收费台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标先进城市,滚动出台清费减负措施和相关政策;加强与工商联及行业商协会的联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持续推进降低企业成本工作。继续加强落实针对重点企业的个性化服务,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扶持一批特色鲜明、活力四射的小微企业,推动我市机械装备等相关产业集聚发展。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代表所提意见,积极研究完善我市相关扶持政策,不断推动我市装备制造产业发展。
领导署名:柯继安
联 系 人:蔡坤辉
联系电话:0592-2896826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