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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强化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4-01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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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431

  答复内容一;

  厦教建议〔2016〕函字30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阿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强化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的建议》(第26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两孩政策的放开,是对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全面两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为配合两孩政策的落实和推进,加强我市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尤为重要。

  学前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厦门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面。目前我市的学前教育也呈现公民办并举的格局,截止2014年,我市公办园约占幼儿园总数的15%,民办园约占55%,集体办园约占30%;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园的比例约为30%。基本形成了国务院《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中提出的“幼儿教育总体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我市公办幼儿园教学质量好,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奠定了我市学前教育的基调。但同时,我市公办幼儿园也存在着数量少,覆盖面窄,学位不足的短板,制约着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为补齐短板,过去几年我们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区级建设、市级补助的方式鼓励各个区大力兴建公办幼儿园,取得了显著成效。2013-2015年,通过“加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了58所公办幼儿园,新增了1.8万个幼儿园学位,有效扩大了学前教育学位供给。

  2.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管理。2012年,市政府转发了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了住宅出让地块必须配套建设幼儿园,同时,配套建设幼儿园需移交由教育部门开办公办幼儿园。此举很好的保证了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建设。

  3.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随着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对幼儿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市积极争取增加幼儿园教师的招聘编制,并严把入口关,把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作为招聘幼儿教师的基本条件,指导各区做好幼儿园教师的公开招聘工作,2016年全市公开招聘教师 1088名,其中幼儿园教师招聘142名。

  4.推广普惠性幼儿园。我市大力推行普惠性幼儿园政策,对于符合标准的民办幼儿园纳入普惠性幼儿园保障体系,规定了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政府给予幼儿园补助,即保障了普惠性幼儿园的教学质量,又降低了收费,减轻了群众的负担。

  虽然近几年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但因历史原因,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尤其市公办幼儿园的规模仍不能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学需求。特别是在两孩政策放开的历史大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应对有可能出现的就学高峰,在未来几年我们在继续做好以上几项工作的同时还将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入学预测。拟开展学前教育入学人口分析工作,充分考虑两孩政策的调整,提前预测学位需求,早谋早动,做好学前教育的规划建设工作,该课题已被列为2016年的重点课题。

  2.制定“双百计划”。根据《厦门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新建100所幼儿园,极大的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教育资源的覆盖面。

  3.启动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上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成效显著,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了“2016年-2018年加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拟在三年内新开工建设45所公办幼儿园(不含回购移交幼儿园),新增1.4万个学位。

  4.开展规划修编。我局将联合市规划委开展全市农村幼儿园规划修编工作,梳理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园合理布局,将学前教育资源覆盖到更薄弱的广大农村地区。希望通过  

  以上举措,在“十三五”期间将我市学前教育水平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能逐步基本满足群众对于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郭献文

  联系人:  章晋旭

  联系电话:2135581

  厦门市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

  答复内容二:

  厦卫函〔2016〕68号

  答复类别:A类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厦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6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吴阿娇代表:

  《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后强化优生优育全程服务的建议》(第261号)收悉。现将涉及我委的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孕前优生检查项目上:按《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厦门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整合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厦卫妇幼〔2015〕437号),在按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免费完成女26项及男18项检查基础上我市增加G-6PD缺乏症检测、地中海贫血初筛检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得以有效保障。

  截止至2016年3月,全市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534人,检查中发现高危风险人群数3046人,占总检查人数的24.3%。各区均成立孕前优生检查高危人群评估专家组,对评估为高风险的人群及时告知,开展面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优生指导;对曾生育病残儿的再生育对象给予重点优生指导,对特殊高风险人群,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并加强对高危检查对象的跟踪随访工作,有效构筑起出生缺陷干预防线。

  二、在培训业务上:我委委托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市儿童医院对全市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2016年预计开展包括再生育技术、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不孕症与生殖内分泌系列学术讲座等共30场,相关经费预拨已到位。

  三、在政策上:鼓励有资质医疗机构开设了“再生育二孩咨询门诊”,为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全方位咨询、指导及系统的孕前健康评估服务。进一步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以及预防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杨叔禹

  联 系 人:王雪玲

  联系电话:2911963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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