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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挖掘北薛文化 传承厦门历史脉络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4-01 1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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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435

  答复内容一:

  厦文广新〔2016〕函48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文广新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林重阳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3号《关于挖掘北薛文化 传承厦门历史脉络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局相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薛令之墓

  “薛令之墓”,原位于湖里区禾山镇下忠村,1962年公布、1982年重新确认为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97年,枋湖工业区建设致使水淹薛令之墓葬,我局被迫组织了抢救性考古发掘,从墓室中清理出随葬物品29件,主要为陶俑和日常生活用品,包括瓷器、银器、铜器、铁器、砚台等。随后我局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对其实施迁移性保护,但因迁移选址及枋湖开发办撤消等问题,迁建之事一直无法落实。

  对于薛令之墓的保护,我局启动较早。2006年7月,我局就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薛令之墓保护问题的请示》。随后市政府办将我局请示批转市规划局办理,市规划局经现场勘察后,同意我局的选址方案枋湖仙灵阁山枋湖村骨灰室旁安兜变电站南侧(厦规承办[2006]180号)。自用地范围确定后,我局启动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先后办理了立项报告、选址意见书、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一系列手续文件。但由于迁移选址、征地拆迁等问题,迁建之事一直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致使当年办理的相关手续文件已经失效。

  2015年初,湖里区文体局再次与我局对接商讨薛令之墓保护一事。我局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2月5日召集市文保中心、湖里区文体局以及相关文史专家召开了薛令之墓迁建专题工作会议。会上各相关专家及与会人员对薛令之墓迁建工作进行了分析、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薛令之墓”是厦门市为数不多的唐代古墓,薛姓是厦门本岛最早的开发者之一,保护该墓葬对于保护厦门历史文化遗产,助力厦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会议形成纪要并明确由湖里区政府重启“薛令之墓”迁建工作,并办理完成迁建所需相关手续批件,我局将会同贵政府做好迁建工作相关事宜。

  今年以来,湖里区文体局、薛氏宗亲多次与我局文博处联系,就薛令之墓迁建事宜进行商讨,我局分管文物工作的李云丽副局长也曾与您进行沟通。目前,薛氏宗亲正就选址事宜与湖里区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我局文博处也多次与湖里区文化执法大队卓寿财大队长对接,建议在明确选址用地后尽快提交市“多规合一”平台。

  二、薛家小宗

  薛家小宗,位于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安兜社789号,系安兜社薛氏宗亲祠堂。1997年,我局开展全市涉台文物古迹普查,该建筑由于因年久失修,并未列入涉台文物古迹名单。如该祠堂确实在海峡两岸薛氏宗亲祭祖、交流中具有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局建议湖里区指导薛氏宗亲做好该文物点的保护、修缮工作,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和考证,待条件成熟时可考虑将该文物点纳入下一批厦门涉台文物古迹保护申报事宜。

  专此函复。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进川

  联 系 人:宋智峰

  联系电话:0592—5371993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6日

  答复内容二:

  厦湖府办函〔2016〕70号

  答复类别:B类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6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林重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挖掘北薛文化 传承厦门历史脉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6年7月,市文化局向市政府呈报《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薛令之墓保护问题的请示》,2009年9月,市政府作出《关于薛令之墓迁建建设用地的批复》(厦府〔2009〕389号),同意薛令之墓迁建用地调整至湖里区安兜变电站南侧,土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后由于迁移选址、征地拆迁等问题搁置。2015年3月,薛氏宗亲理事会向我区申请重启薛令之墓迁建工作,我区积极会同薛氏宗亲理事会多次与市文广新局沟通,并按照市、区两级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积极协助推动迁建工作。经实地勘察及多次商讨,薛氏宗亲理事会提出原迁建选址安兜变电站南侧地块,因近年周边开发建设已不太适合作为薛令之墓的迁建用地,拟另行选址迁建。

  您提出的将薛令之墓落地于规划待建中的安兜公园的建议,经我区向市规划委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征询,上述单位认为:薛令之墓迁建项目调整至安兜变电站南侧地块已完成立项、选址、规划审批及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工作,且该已批用地尚未调整作为其他项目使用。若易址调整至安兜公园用地,项目不仅涉及征地拆迁工作,还需办理规划调整手续,为推动本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建议按原调整地块尽快重新启动建设工作。

  关于修复薛家小宗建设社区书院问题,鉴于薛家小宗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也未列入我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且因年久失修存在隐患,建议由权属人薛氏宗亲按照规划建设相关规定报批进行修建,我区将积极协助,尽可能还原历史风貌,并结合“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活动的开展开设社区书院。

  领导署名:黄伟

  联 系 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5722052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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