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教建议〔2016〕函字34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6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黄如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多元投资主体共建电子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议》(第26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务院、省市相继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相应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发〔2014〕1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等文件明确指出要研究制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教集团改革试点,引导省、市属国有和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38号)文件,对加快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教集团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
我市对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十分重视,逐步提高职业教育财政生均拨款水平,鼓励学校统筹各类资源推进校企合作,近年来每年还安排教育服务产业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实施校企合作服务平台建设、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建设和对接产业专业建设补助等。近日,我市正式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厦府〔2016〕188号),将职教集团建设作为促进职业教育与行业、产业、企业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计划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组建若干职业教育集团。
您根据厦门产业需求实际,提出了电子职业教育集团组建方案建议,对我们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应当予以大力支持和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并根据国家、省、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要求推进以下工作:
一、支持筹建电子职业教育集团
目前,我市正着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聚焦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千亿产业链(群)。以光电、微电子为主导的电子产业发展需要大量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作为支撑。我市光电与微电子企业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大,目前的人才市场难以提供充足的光电、微电子技术技能人才,而高校在人才培养的针对性、规模和质量等方面还难以适应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是加快职业人才培养的有效探索。厦门理工学院积极谋划联合厦门火炬集团以及宸鸿科技、冠捷集团等一批台湾知名企业,以及台湾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和研发人设计人才,并逐步筹建电子职业教育集团。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部门予以支持,共同推进电子职业教育集团的筹建,成立职教集团筹建领导小组,并先行在光电、微电子行业开展职教集团组建工作试点,积极经验,逐步扩大到我市重点产业行业。
二、制定相应政策支持职教集团建设
在办学场所、办学经费投入、招生计划、校企互派互聘师资等方面争取出台相应的扶持性政策,吸引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引导我市职业院校围绕我市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厦门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职教集团。在对试点项目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支持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引导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使其真正有利于职业教育共享优质资源、激发办学活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我市2015年设初期规模百亿元的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产业发展。下一步将主动对接优秀股权管理机构,提高社会资本对我市职业教育领域的关注度,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我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三、支持创建省级、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对建设运行成效明显的市级职教集团,支持其申报省级、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对职教集团开展现代学徒制、贯通培养等方面探索实践,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对列入国家级骨干职教集团重点培育对象的,在招生政策、贯通培养试点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多渠道加大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职教集团发展。支持职教集团牵头建设共享型公共实训基地、信息共享平台和产学研一体化研发中心,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郭献文
联系人: 陈哲新
联系电话:2135625
厦门市教育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