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卫函〔2016〕150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林金水代表:
《关于普及公众急救知识提高公众急救技能的建议》(第2016309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急救意识。
提高全社会急救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动员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急救宣传,通过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急救知识宣传,制作宣传专栏、发放自救互救手册,组织急救专业人员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科普教育,增强公众急救意识。
二、市医疗急救中心作为我市急救专业机构,将进一步开展急救知识与急救技能的培训。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案,让广大群众初步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1、整合培训资源,规范急救培训流程。由市急救中心牵头,市区红十字会、各级医疗机构、各医学院校参与,建立全市统一的培训模式,明确分工,使培训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国际上公认的急救考核标准,对师资人员和学员进行培训认证,发放统一的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定期参加再次培训,及时更新急救知识,不断提高培训能力,确保急救普及培训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2、对火车站、机场、码头、港口等交通运输枢纽以及商场、宾馆(酒店)等大型聚集性场所的管理人员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尝试将管理人员与经过专门急救培训合格的急救员进行双岗合一,实现从现场施救到医疗抢救的无缝对接。
3、利用厦门市青少年急救培训基地,对不同年龄段的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急救知识教育,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
4、推动AED(全自动体外除颤仪)计划,在公共场所等配置AED,鼓励非专业人员接受急救培训,提高抢救心脏骤停患者成功率。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杨叔禹
联 系 人:郑林雄
联系电话:2115603
厦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