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教建议〔2016〕函字28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7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赵继丹代表:
您和胡育安、刘丽等代表在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厦门与台湾高职教育交流合作的建议》(第27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建议中所说,近年来,我市与台湾高职教育交流合作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从原来简单的参观考察、座谈会、交流学生,逐步向合作办学、互派教师、共同开发课程与项目、举办研讨会等方向拓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深化闽台“校校企”合作模式。目前,在厦各职业院校至少和一家台湾的职业院校保持常年的合作交流。各院校和台湾学校、企业加强合作,在引进师资、学生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合作,纳入正规的全国统招计划,初步实现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的常规化。
(二)建立厦门职业院校教师台湾培训基地。从2014年开始,我市在台湾设立“厦门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每年选派职业教师前往厦门市职业教师台湾培训基地进行教育教学培训。首批已经于2014年11月赴台湾,截至目前已经输送两批职业院校教师赴培训基地培训。
(三)不断提高合作交流实质性。一是校校企三方共同参与制定合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引进台湾优质课程。三是合作开发项目。四是学生赴台研习、实训。在厦各合作高职院校每年均会根据合作专业学生情况,选派学生赴台学习、实训,赴台时间从短期到一学期、到一学年均有。
(四)尝试与台湾进行职业教师互派。在厦各职业院校以闽台“校校企”合作项目为平台,聘请台湾优秀教师和企业行业专家授课。各校都与台湾高校和台企签定合作协议,合作的台湾高校负责提供一定比例的专业优质课程,同时安排优秀老师到合作校上课。在此基础上,有些院校还尝试以聘请方式,引进台湾专门人才。如,软件学院从2013年起,聘请三位台湾高校教学管理专人分别担任专业带头人和教务处副处长,还采取柔性聘请方式,聘请台湾教师来厦短期或分时段教学。同时,在厦各职业院校也派出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到台湾职业学校讲课及参与课程的组织,促进职业教育的厦台双向交流。
(五)搭建平台开展教学研讨与技能竞赛。通过两岸职业院校同台竞技、研讨交流,推动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合作层次的深入。如,每年承办的“两岸高校创意设计展”在文博会期间取得较好影响,市教育局和物流协会已举办两届的“两岸高职物流专业案例邀请赛”、城市职业学院每年举办的“两岸职业教育发展论坛”等。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建议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厦门与台湾高职教育交流合作。具体措施如下:
一、将深化厦门与台湾高职教育交流合作作为加强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措施。已明确写进文件,将以市政府名义,在近期下发实施。
二、赞同将现有的“闽台高职教育研究学术论坛”升格为“海峡两岸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论坛”。我们将在征得市台办的支持基础上(冠名“海峡两岸”须报市台办同意),会同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做好论坛的筹备工作。
三、以重点专业为抓手,推进厦台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先行先试。赞同以对接“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业设计”、“平板显示”等厦门重点发展产业的专业为抓手,引进台湾有鲜明行业特征的优质职业院校与我市职业院校合作办学,联办产业特征鲜明、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合作内容包括:推进“两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建设,联合开展厦台职业院校师资力量培养;引进台湾高职院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开展师生互派互访;推进闽台教师资源共享,吸引台湾高校师资来厦任教或全职聘任;支持厦门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加强“师资闽台联合培训中心”建设。组织我市优秀职业院校教师赴台学习、参访,引进台湾高级职教人才来厦任职、任教;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鼓励我市职业院校进一步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扩大与台湾技职类院校的合作办学,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健康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厦台高校本科层次实行“3+1”、“4+0”,专科层次实行“校校企”培养模式。
四、在完善全市高校专业建设评估系统的基础上建设成高职专业质量评价数据平台。目前,我市已开发运行全市高校专业建设评估系统,重点对民办高职在院校对接服务地方产业和提升留厦就业率情况进行评价。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借鉴台湾高职评鉴办法,不断完善数据平台。
五、启动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将按行业成立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届时,也将邀请台湾专家参与。争取到2020年,成立10个市级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领导署名:郭献文
联系人: 于 涛
联系电话:2135587
厦门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