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
厦市政园林〔2016〕函字40号
答复类别:B类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83号建议答复函
蔡继佗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83号建议《关于加强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的建议》收悉,我局是主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自2000年我市被国家住建部列为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以来,我市围绕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总体要求,一直在摸索、探讨垃圾分类的办法和措施。在垃圾分类工作的摸索中,我们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键是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人人行动的机制,重点是最广泛的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基于以上认识,我局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其它地区组织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按照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于今年形成了《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和《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具体措施以及管理规范作出了相关规定,现已由市政府印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方案》与《办法》组织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吴明哲
联 系 人:连圳伟
联系电话:0592-5181802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