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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明建设永不止步

——“关于将厦门打造成为公共文明行为

 
来源:厦门人大杂志
      
2017-06-16 0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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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林丽雅

  说到厦门的文明,历来为人交口称赞。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连续15年的“国家卫生城市”“联合国人居奖”、“中国人居环境奖”……这一项项荣誉不仅是厦门人的骄傲,更是厦门文明的最好体现。然而,随着特区建设的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流动口与日俱增,公共空间人口密集度不断提升,随地吐痰、车窗抛物、不文明驾驶等行为在厦门也日益增多,成为市民最期待改善的“十大不文明行为”。

  群众有所需,代表有回应。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则悟领衔提出将厦门打造成为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的议案,倡导推行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公共文明行为,建议以南普陀寺为试点,逐步辐射影响全市公共文明大环境,助力提升厦门的人文素质,促使文明厦门更美好。该议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列入常委会议程,交由市政府办理。

  【督办】建章立制 精益求精

  为了推动议案办实办好,市人大侨外委根据议案要求提出具体办理建议交议案承办单位落实,并积极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两年间,共组织了两次代表视察、一次常委会集中视察、一次专项课题调研,同时,推动市政府多次召开督办会议,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和工作目标,督促相关行业和部门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

  公共文明行为的养成非一朝一夕之功。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公共文明建设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建章立制,在社会管理层面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公共文明相关制度的真正落实。《厦门市“十不准”》、《厦门市市民文明公约》为规范我市市民公共行为树立了文明的标准,相关行业和部门也纷纷制定了行业文明相关规范,如市卫计委制定的《文明有礼考核办法》和《厦门市卫生计生系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市教育局的《德育质量测评标准》和《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相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的《出租车驾驶员文明守则》和《出租车乘客文明公约》、市旅游局的《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等,旨在推动行业层面的文明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发展。在市人大侨外委的持续督促和各区各行业共同努力的基础上,今年公共文明建设将从规章制度层面上升至立法层面加以引导,精益求精,力求通过法治进一步保障我市公共文明建设的均衡、长远发展。

  【成效】试点引领 特色鲜明

  通过连续两年的办理,公共文明理念已经深入厦门市民、游客心中。文明小白鹭、文明小袋鼠、阿集、小美、星星狐等公共文明卡通形象家喻户晓。在旅游、交通、教育、卫生等行业系统,开展了一系列公共文明品牌活动。以街道、社区、乡村为依托,各区均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公共文明行为示范点项目:思明区打造汇文路“门前三包”文明示范路、龙头路垃圾不落地示范街;湖里区建设金山社区小白鹭文明示范园;海沧区推出双十中学附属学校文明行为示范校;集美区建成敬贤公园文明好习惯示范广场;同安区打造汀溪镇前格村“文明广场”;翔安区建设新店镇吕塘社区“文明公园”等。

  优秀示范点的成功经验得到及时提炼和推广,起到了榜样引领作用。公共文明创建内容丰富多彩,宣传方式为群众喜闻乐见,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响应,议案办理取得良好成效。缘起于该议案的“全面提升市民素质,打造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案例在第二届城市民生建设与民生保障论坛暨2015社会治理创新经验交流会上获评2015民生改善优秀案例,同时,厦门荣获“全国民生改善十佳典范城市”荣誉称号,成为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建议】公共文明建设要持之以恒

  2016年12月1日,市人大侨外委召开专委会,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审议,认为在议案承办单位的持续努力下,创建工作有声有色,办理成效逐渐显现,基本达到议案的办理要求,该议案可以办结,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通过。12月28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该议案办结。

  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公共文明建设是提升市民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理应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因此,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借力筹备金砖会晤,深入基层,进一步强化公共文明意识。充分发动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激发每一位市民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宣传公共文明理念,广泛吸引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到公共文明城市创建中,牢固树立公共文明意识,展示文明城市形象,争当文明友爱的金砖会晤“东道主”。

  二是紧抓重点精准发力,体现典范,着力创建厦门特色公共文明。将公共文明创建纳入厦门中长期建设规划,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特点,分阶段、分层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构建起全国公共文明行为典范城市创建格局;采取有效措施紧抓重点,从小抓起,从基层抓起,从点滴抓起,大力弘扬“嘉庚精神、海堤精神”等厦门“六种精神”,促进市民生活品质、文化素养、道德水准实现新提升。

  三是凝心聚力勇于担当,精准立法,加快形成公共文明创建合力。公共文明建设要树立起“一盘棋”的思想,协调配合,敢于担当,形成工作合力。要给予公共文明创建工作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创新运用互联网思维,借助新媒体扩大宣传面;综合运用平面媒体和立体媒体全方位营造公共文明创建氛围;加大督查力度,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美化城市环境;加快立法进程,精准立法,完善监督机制,明确奖惩措施,运用法治手段促进市民公共文明素质实现全面提升,营造文明和谐社会好风尚。

  社会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民众的文明素养。公共文明,关乎城市“第一印象”,是一座城市软实力的展现。议案已经办结,但厦门的公共文明建设却不能止步,这是一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马拉松”,需要全市人民更锲而不舍的共同努力。

  (作者单位:市人大侨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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