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人大履职 > 理论研究 > 正文

厦门市大气污染成因分析与对策研究

 
来源:厦门人大
      
2016-03-30 09:41: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4881475

  

  市人大城建环资委课题组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较为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此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随着厦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已经成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空气质量“保十争五”的工作目标,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整治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本文拟通过对近年来的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成因、成效的分析,提出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的一些工作建议。

  一、2001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分析

  1、2001年~2014环境空气质量年际变化的基本状况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API)优良率评价:2001年~2014年厦门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范围在96.7%~100%之间,优良率水平均符合历年市长目标责任书中“大于90%“的要求。

  空气质量年际变化如下:2006年~2008年优良率水平相对较低,2009年以来优级率水平略有上升,尤其自“十二五”以来,轻微污染比例相对较低,空气质量优良率基本控制在99%以上的水平,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上两个五年间有所改善。

  2、主要污染物年际变化

  (1)二氧化硫

  2001年~2014年厦门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污染水平总体较低,其浓度范围0.016 mg/m3~0.028 mg/m3,值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污染物年际变化特征:2001年~2007年浓度值在0.025 mg/m3上下涨落变化,自2009年起各年度污染物水平总体下降,下降幅度约0.005 mg/m3,2014年二氧化硫浓度值低于0.020 mg/m3,达到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要求。

  (2)二氧化氮

  二氧化氮年际变化特征:2001年~2007年污染程度基本呈逐年上升趋势,之后持续了近5年左右高污染水平,自2011年尽管机动车保有量每年仍以10%左右的增幅逐年上涨,但二氧化氮的浓度却连续3年呈下降趋势,2014年低于0.040 mg/m3,达到了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说明我市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可吸入颗粒物

  2001年~2014年厦门市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水平总体较低,其年平均浓度范围在0.056 mg/m3~0.076 mg/m3之间。

  从污染物的年际变化趋势图可以看出:2001年~2007年浓度值基本呈上升趋势,自2007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逐步下降,污染2012、2014年污染物浓度值均低于0.060 mg/m3。

  二、影响空气质量的成因分析

  从2001年~2014我市空气质量分析来看,我市的空气质量整体情况良好,优良率均保持在90%以上。从具体污染因子来分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等指标对我市空气质量均会产生一定影响,进一步分析,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大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主要来源于煤/石油等化石燃料燃烧,包括:工业锅(窑)炉、机动车/船/飞机尾气、工程机械燃油排放等。

  2、大气中细颗粒物(PM2.5)主要来源于煤/石油等化石燃料燃烧、生物质燃烧和二次气溶胶,包括:工业锅(窑)炉、机动车/船/飞机尾气、工程机械燃油排放、餐饮油烟、大气化学过程产生的二次气溶胶、秸秆焚烧等。

  3、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主要来源于扬尘、煤/石油等化石燃料燃烧、生物质燃烧和二次气溶胶,包括:道路与建筑扬尘、工业锅(窑)炉、机动车/船/飞机尾气、工程机械燃油排放、餐饮油烟、大气化学过程产生的二次气溶胶、秸秆焚烧等。

  三、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不足

  1、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

  我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提升,现在已突破一百万辆,在用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的尾气造成的空气污染不容小觑,产生的二氧化氮等污染物对我市的空气质量影响比较大,而且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日益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形势还相当严峻。目前我市还有三万多辆的黄标车未完成淘汰,淘汰速度有待加快。

  2、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繁重

  高污染燃料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我市工业企业中还存在一些高污染燃料锅炉。根据市政府制定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清洁空气提升计划等相关要求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在2017年要全部淘汰,淘汰速度还需进一步加快。要推动燃煤锅炉拆除就要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或实现清洁能源对重污染燃料的替代,然而我市的集中供热项目进展缓慢,还有一些工业区没有集中供热或者集中供热项目才刚起步,实现集中供热还要很长一段时间,而清洁能源的普及还不够全面,进展还比较缓慢。

  3、空港和海港的污染排放监管还需加强

  我市是重要的航空港和海港城市,进出港的数量逐年攀升。随着自贸区和东南航运中心的建设,今后我市的空港和海港的吞吐量都将持续上升。港口的飞机燃油排放和船舶燃油污染排放占相当大的比例,对我市空气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市“绿色空港”和“绿色海港”的建设才刚刚起步,相关部门对船舶和飞机燃油污染排放的监管还有待加强。

  4、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还需加强

  随着建筑工地和公路、地铁等线性工程的大面积施工,工地扬尘造成的可吸入颗粒物对城市空气质量有较大影响,我市在扬尘治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监管水平不太平衡。从项目类型看,一些线性工程和拆迁工地的管理还不够到位,从区域上看,岛外的建筑工地总体管理水平比较低,监管的手段和监管的效率都有待提高。

  5、餐饮油烟防治工作有待提高

  餐饮油烟污染是困扰城市居民的多年顽疾,特别是岛内两个区,餐饮业密度很高(岛内共有餐饮项目14769家),油烟污染的投诉比较多。目前我市对餐饮油烟的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的餐饮业数量还很少(全市一共安装了29套),需要加大推广力度。同时露天烧烤扰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

  四、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对策建议

  1、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要加快黄标车的淘汰速度,继续严格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对非绿标车的限行力度要继续加大,严格执法。特别要加强对外地车辆的监管,对外地车辆在我市行驶的监管要制定具体措施,不能把本市的车辆管好了,却让外地车辆在我市肆意污染。此外还要加大汽车能源的更新升级,特别是公共交通系统要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同时对油品质量的监管还要继续加大力度,增加抽检次数,一旦发现不合格成品油的,要从严处罚。

  2、持续减少高污染燃料排放。要积极优化能源结构,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有序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的进度,尽快实现全市锅炉(工业窑炉)淘汰、更新和提升。加快岛外四个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在农村推广利用天然气、电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督促所有燃煤电厂、热电厂、企业自备电站等大型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减少工业锅炉废气的排放总量。

  3、加强“绿色空港”、“绿色海港”的建设。开展以低碳、节能、减排为重点的“绿色空港”、 “绿色海港”建设,编制规划并启动实施,开展港区大型集装箱车辆和作业车辆的尾气排放整治,采用用纯电动车技术和电池充电技术逐步替代柴油动力车辆、设备;采用电力电子技术改善港区电能质量;使用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技术有效降低港区能耗;加快港口岸电建设,尽快完成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可行性研究及规划设计,提高靠港集装箱船使用岸电比例。

  4、持续完善扬尘污染防控体系。加强对各类工地、堆场等的监管力度,地铁工地等线性工程的防尘措施要到位,严格落实。严控露天堆场的扬尘,加大覆盖、喷雾、冲洗等相关措施的落实,争取从源头上把扬尘控制住,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空气的污染。要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实现全市道路“无尘土”目标,推广“吸、扫、冲、收”一体化保洁。要进一步规范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管理,推广使用专业土方运输车辆。加强工地道路尘土残存量监管,加大对渣土运输和道路遗撒的检查力度,对扬尘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

  5、提高餐饮油烟污染监管能力。餐饮业要推广使用清洁燃料,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加大餐饮集中区建设。要加快在线监控的推广工作,提高监管的效率和水平。对油烟扰民、露天烧烤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向全市推广区、镇(街、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好的做法,建立部门与社区网格结对的管理推进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平台,从而提高监管效率。

  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考核机制。政府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齐心协力,统一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考核机制,责任落实到位,定期组织考核和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为今后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邮箱:xmrd@xmrd.gov.cn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