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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厦门产业升级

 
来源:厦门人大
      
2016-04-13 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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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课题组

 

  一、背景

  职业技术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现代化的重要支柱。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是国家稳定、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的根本途径。一个国家不仅需要培养学术尖子,还要培养职业尖子,即各行各业的专业人才,这是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现代职业教育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尤为密切。现代职业教育的发达程度和经济发达程度成正比,世界上但凡经济发达、制造精良的国家,无一不是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如德国、瑞士、芬兰等。

  近年来,国家、省、市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工作,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加快发展。李克强总理强调,职业教育大有可为,也应当大有作为。要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不仅要围绕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社会公共服务要求和扶贫攻坚需要,培养大批怀有一技之长的劳动者,而且要让受教育者牢固树立敬业守信、精益求精等职业精神,让千千万万拥有较强动手和服务能力的人才进入劳动大军,使“中国制造”更多走向“优质制造”、“精品制造”,使中国服务塑造新优势、迈上新台阶。2015年全国人大组织开展对《职业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担任执法检查组长,并亲自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的情况。国务院于2014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5年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这体现了国家和省里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二、厦门职业教育基本情况

  厦门市职业教育起步早、投入大,伴随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已形成相对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厦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22所,其中,公办校14所(包括国家级重点学校7所、省级重点学校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6所),民办学校8所,在校生共计4.35万人(其中本市户籍生源约占32%);市属高职高专院校10所(含已升本华厦学院),其中公办学校2所、民办学校8所,在校生共计3.95万人。近三年来,市财政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累计25.59亿元,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投入累计7.37亿元。2012年起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

  近几年来,厦门市通过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和专业设计、加强师资力量、推进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推进闽台交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举措,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人才,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就业和创业工作,推动了产业的转型升级。但随着形势变化,产业结构调整,厦门市职业教育也存在着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不相适应的问题。

  三、厦门职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全社会上还普遍存在重视学历教育轻视职业教育的现象,“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社会意识仍然广泛存在,社会上以高学历文凭为重,许多才高八斗的人是不会动手也不屑动手的,是不屑当工人的。职业教育不受社会重视,高级技工缺乏,都与此有关。孩子读职业技术院校是没办法,因为学习成绩差,一、二、三本没戏,大专业困难,只好读职业技术院校,家长都感到没面子,是不争的社会现实。同时,蓝领精英没有得到充分的价值体现,职业教育的地位不高,仍处于次要和弱势地位,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虽高,但就业质量不高,待遇偏低,在择业、升学、报考公职岗位等方面存在诸多政策限制和歧视。社会的人才观念、用人用工制度,严重影响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2. 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结合度不高,校企合作机制还不完善。目前我市职业院校所设专业与我市产业转型缺乏衔接,职业院校存在同质化现象,专业特色不明显,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不能有效对接。在智能化、信息化的今天,企业对于高端智能化技能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而厦门职业教育却无法满足这样的人才需求。如我市在智能装备的相关工程技术方面的人才极为短缺。厦门已成为海西光电产业最大、最重要的集聚地和辐射地,但相关职业教育机构在光电产业的专业设置、师资储备、人才。另外,由于产业升级导致实训设备更新过快,资金投入太大,职业院校无法及时更新实训设备,难以对接产业发展。一些职业院校的实训设备在国内处于一流水平,但基本没有对外开放。许多职业院校无法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实训教育,企业往往需要对新招毕业生再次进行培训。

  3.教师队伍建设仍是当前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教师队伍培养与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需求。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高水平的技能型教师,文化基础课教师多,专业技术课教师紧缺,“双师型”教师严重短缺,应用型、操作能力强的教师难以引进。技能型教师的技能更新常与产业发展脱节。教师来源单一,新入职教师大多是学历高、技能低的高校毕业生,缺少实践经验,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现象较为严重。受人事制度限制,企业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或通过招聘专职任教的通道不畅,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大量在企业服务的能工巧匠不能或者不愿意为职业教育机构提供教学服务。教师职称晋升只注重学历和学术水平,轻视实践能力,阻滞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4.民办职业院校有待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目前民办职业教育主要还是依靠学费收入来维持办学,专业课程设置、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投入得不到公共财政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这些院校的进一步发展。

  四、加快发展厦门职业教育的建议

  1.深入贯彻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精神,营造良好的发展职业教育的社会环境

  瑞士的职业教育全世界闻名,瑞士人从小就被灌输“一个健全的人必须掌握一技之长,并获得一份工作”理念。瑞士社会并不鼓吹上所谓的名牌大学,而且并非所有的家庭都以上大学为唯一目标,因此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没有想象中那样多。只有25%~27%的青少年在中学毕业后选择直接上大学,大多数人会选择职业教育。此外,瑞士企业的用人标准是“够用就好”,因此很少有高学历应聘低职位这种教育浪费的现象。显然,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没有人会因为选择了职业教育而感到低人一等。

  在中国,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认同度低的现象,不仅与传统观念、舆论宣传有关,也与现行用工制度、用人政策有关,涉及教育、经济、人事、就业等多个领域。近年来,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省政府都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树立正确人才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要切实把中央、省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理念、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

  一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加强政府统筹,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我市“十三五”规划,成立推动厦门职业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强化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职业教育优势,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重视树立职业教育人才创业就业典型事例,宣传毕业生的就业形势和职业院校学生的创业事迹。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三要推动打通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坚持把技能型人才作为促进厦门产业转型升级的根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建立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表彰制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技术劳动者的报酬,使能工巧匠获得应有尊重和待遇。

  四要端正办学思想。防止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强化职业教育为地方、企业、行业服务的理念,注重为生产一线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推动建设宏大的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发挥积极作用。

  2.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度,加强校企合作

  现代学徒制是促进校企合作的真正纽带。源自德国“双元制”现代学徒制有两个最显著的特色,即双主体和双身份。双主体是学校和企业共同育人;双身份是学生兼有学徒和学生两重身份。这样的育人模式,被认为是德国经济腾飞的秘诀,也是制造企业效仿的模板。它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同生产紧密结合。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二是企业的广泛参与。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三是互通式的各类教育形式。德国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随时分流是一个显著特点。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个阶段,学生都可以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接受了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生,也可以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课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四是培训与考核相分离的考核办法。这种考核办法,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使岗位证书更具权威性。英国、瑞士、芬兰、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发展职业教育的过程中,都结合自己的国情,创建了相应的现代学徒制度,有效地促进校企合作,为企业发展培养了大量的高技能人才。

  目前,厦门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5+3+10”现代产业支撑体系,需要大量的高技能高技术人才。为此,要借鉴德国等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做法,结合厦门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密切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水平。

  一是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坚持校企双主体育人、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签好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两个合同。

  二是积极推行“校中厂”“厂中校”,鼓励校企共建技术创新平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对接我市人才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在专业设置上要有所分工、有所特长,要扩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规模,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资源共享、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与用人单位对接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制度,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平台,充分利用企业先进设备作为学生实训基地,支持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逐步建立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制度。

  3.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在德国,职业教育教师不仅要具有较高的学历,而且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德国“双元制”下的职业教育教师,按类别划分为理论和实训两类,培训师傅是企业里实施技能培训的师资,学院教师是职业院校里教授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师资。从资格上来看,只有兼具“工程师”和“教师”双师资格才能任教。德国职业教育体系包括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其他职业类学校。德国《高等学校总纲法》规定:高等专科学校的教师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本专业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职业学院的教师则须具有两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拥有硕士学位并接受2-3年的师范教育;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必须先有技术员证书,再经过大学师资培养,通过第一次国家职业教育的教师资格考试后,在专业对口的职业学校进行1-2年教育实习,参加第二次国家职业教育的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后,才能独立任教于职业技术学校。

  厦门职业教育要改善师资结构,加强“工程师”和“教师”双师队伍建设,必须从体制机制上着手。

  一是要明确职业院校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目前,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师没有明确的标准,除学历是一项硬性指标外,还没有从立法上对职业教育教师任职资格作出其它明确要求,标准不明确或者没有标准是造成现行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之一。

  二是破除用人制度障碍,建立职业教育教师与企业技术技能人才双向交流机制。要认真落实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学校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规定,放宽高工、高技退休人才兼职职教年龄限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

  三是建立科学的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定体系。目前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定原则基本与普通院校相同,往往过分看重学历、科研课题和论文发表的数量与级别,而轻视实践锻炼和专业技能水平的提高。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不同,教师的能力素质要求有差异,用同样标准评定,显然不科学。因此,要改革职业教育的教师评价机制。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4.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要完善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扶持政策,健全民办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对民营资本投入职业教育领域给予有效的扶持,从而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民办职业教育在教育体系中融公益性与产业性于一体,他们不仅服务厦门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承担了一部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满足社会对职业教育需求的责任。民办职业院校缺乏投入,已成为制约其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为此,要加大财政投入,如,建立民办职业院校教师从教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所需经费由政府予以一定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在税收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公平对待。以财政资金鼓励和引导民办职业院校的特色发展,既可以让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厦门产业转型升级,又能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健康成长。

  二要完善各类学校设置标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机制。建立政府对民办院校的督导制度,促进学校明确办学方向、提高办学质量。对办学规范、管理严格、效益显著的民办院校,逐步实行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并给予奖补。

  三要建立多元办学机制。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公办学校可与企业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办学机构。鼓励企业、个人以资金、技术、实物等向公办学校注资入股,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学校,鼓励民办学校采取股份制方式对办学资源、举办者和董事会结构进行整合重组。支持社会力量以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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