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人大履职 > 他山之石 > 正文

提升电梯安全监管能力的几点建议

 
来源:中国质检报刊社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19-11-25 09:51: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328527

  一、存在的问题

  1、电梯安全管理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目前各地纷纷出台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条例或者办法,一方面提高了立法成本,另一方面导致这个地方的规定和那个地方的不一致,亟需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

  2、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有待改进。一是电梯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不全面,有的只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记录检查的具体情况以及电梯运行的状况。二是电梯安全监督检查技术性不强,未通过检验数据对比准确研判电梯检验是否准确,也未通过检验准确研判在用电梯是否安全。三是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管手段不多,实施效果不太理想。四是电梯安全监管系统功能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电梯应急救援系统的科技含量不高。

  3、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不够。部分电梯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不及时,往往是通过发放电梯使用标志、部门网站的方式予以公开。

  4、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够。例如:湖北荆州电梯事故中,商场工作人员和群众不知道如何采取措施让电梯停止运行,导致一名乘客死亡。

  5、电梯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有待健全。一般来说只是在发生电梯事故时,才启动监管部门、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程序;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监督不够。

  6、电梯安全监管人员和经费不足。安全监察员严重不足,电梯安全监管经费仍然偏少,影响了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几点建议

  (一)推动出台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各地好的做法,吸取电梯事故中的教训,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推动出台一部电梯安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电梯安全管理要求,规定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增加危及电梯安全违法行为的罚则。

  二)推行有效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技。1、推行电梯安全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修改为“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同时增加出示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等程序性表述要求,要求检查人员逐一对照,如实记录。二是购置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对电梯安全监督检查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将电梯安全监督检查事项纳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系统,检查人员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系统。2、推行电梯监督抽查制度。该制度以保障电梯安全为目标,以技术检验等为手段,突破了目前《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关于电梯监督抽查的规定。目前,广州实施了电梯监督抽查制度,年度监督抽查数量为上年度在用电梯总数的30%左右,10%被抽查电梯安排在定期检验后一周内进行,用来验证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质量,质监部门按照监督抽查总数的1%进行比对试验;深圳将5个重要整机指标纳入电梯监督抽查方案;苏州对电梯安全部件实施监督抽查。在推行过程中,监管部门一是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条件的先行实施。二是要科学制定年度电梯监督抽查计划和监督抽查方案,公开招标确定符合条件的监督抽查机构,加强对监督抽查工作的监督和比对。三是要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3、推行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记分制度。监管部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对违法违规的电梯维保单位按照规定进行累积记分和相应处理。以深圳为例,列举了电梯维保单位26种违章行为,依据轻重程度分别给予12分、6分、3分、1分的记分,根据记分情况实施分类监管。监管部门一是要加强调研,推动出台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记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二是要做好电梯维保单位的日常检查、记分和处理工作,增强对电梯维保单位监管的有效性。三是要将电梯维保单位的记分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四是要指导电梯维保单位及时改正违法行为。4、推行电梯物联网技术。电梯物联网技术,是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将电梯与互联网相连接,实现电梯的动态监控、风险预警、故障报警、困人救援等功能的网络技术和管理方式。以无锡为例,电梯物联网设备加装后,能够接入该市电梯安全监管系统,报警信号和状态信号采集的报警响应时间小于5秒,误报率小于0.2%,漏报率小于0.01%。在推广过程中,一是要争取政府的支持,把电梯物联网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二是要学习借鉴成熟的电梯物联网管理经验,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加以应用,尽量少走弯路。三是要做好电梯物联网宣传工作,争取电梯相关单位的配合。

  (三)完善电梯安全信息公开制度。电梯安全信息公开,可以保障乘客的知情权,倒逼电梯相关单位采取措施保障电梯安全,让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和成效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一是公开信息应当及时,对于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电梯安全信息,应当在第一时间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应当全面,具体包括:1、电梯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经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的电梯及其相关单位;2、电梯检验情况及其相关单位;3、电梯安全评估结果及其相关单位;4、电梯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情况;5、电梯相关单位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公开方式应当多样,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电梯广告机等方式公开,也可以在电梯外墙张贴。

  (四)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工作。通过电梯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以及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电梯广告机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乘坐电梯安全的注意事项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正确方法。

  (五)完善电梯安全监管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1、完善电梯安全监管责任机制。一是落实责任到监管部门和人员,签订责任目标状,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定期对监管部门和人员的监管频次、过程和结果等内容进行检查。三是对监管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2、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监督机制。具体包括:一是上级部门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方式实施监督,将电梯安全监管档案资料纳入检查考核的内容之一。二是人大、政协通过听取报告、质询等方式实施监督。三是监察部门通过核查公民的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实施监督。四是检察院通过提起抗诉等方式实施监督。五是法制部门通过行政复议、行政监督检查等方式实施监督。六是公众及有关组织通过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实施监督,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等。监管部门除了配合监督主体实施监督外,应当主动邀请各类监督主体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人员和经费的保障。1、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人员保障。建议在国家层面取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废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管理办法》,从而壮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理由是: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是取得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从《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来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书面审查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件、特种设备相关资料,以及特种设备的现场查看,在检查工作中对检查人员的要求并不高。当然在取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书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动员,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的培训,充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2、加强电梯安全监管经费保障。监管部门购买执法设备、推行电梯物联网技术、开展电梯安全监督抽查、电梯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有足够的经费保障来保障,应当做好年度电梯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经费预算,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

  (来源: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新闻网;原作者:李兴正、张新)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 站内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