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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参阅》2021年第4期

 
来源:厦门人大
      
2021-05-17 0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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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与宣传工作室编 

 

内容概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实现资源要素价值最大化、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至关重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今年将安排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现将上海、江苏等地人大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经验做法摘录如下,供参阅。

一、上海:出台《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八章八十条,于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1、破解市场痛点、难点、堵点。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原则和要求,《条例》明确,上海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一网通办”为抓手,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围绕破解市场主体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作了多项规定。比如,明确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平等待遇,注重扶持中小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要求强化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营自主权、财产权等权益依法进行保护,积极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宽严适度的监管环境,如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规范涉企收费事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等。

《条例》还明确,促使政府、事业单位守约践诺,治理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明确政府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采取应急征用等措施的,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予以补偿。

2、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关于政府职责,《条例》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 加强统筹本行政区域企业服务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而言,《条例》首先要求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建设,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整合公共数据资源,加强业务协同办理,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市场主体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其次,明确由市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一网通办”工作;各区、各部门编制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材料、流程和容缺受理等内容。

第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通过推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告知承诺制、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事项、推行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等各种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等要求。

同时,要求固化上海对标世行指标改革成果,如企业开办“一窗通”、企业登记形式审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综合性区域评估、完善不动产登记、提供人才服务、优化口岸通关机制、完善企业注销机制等。

《条例》明确,上海要探索具体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新经验、新做法,并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虹桥商务区等区域应当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

3、完善公共服务与监管《条例》在明确做好政务服务之外,还提及要积极协调、推动公用事业、公共法律服务、金融等单位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服务。

建立企业服务体系。在市、区两级设立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机制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街镇层面按照网格化模式设立企业服务专员。

强化网上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上海市企业服务云,实现涉企政策统一发布、专业服务机构集中入驻、企业诉求集中受理;通过惠企政策“一窗通办”系统,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惠企政策申报服务。

投资促进服务。实行重大产业项目目录制管理,并定期动态调整;建立重大项目联系制度和协调处理机制,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

为企业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协调法律服务机构、公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为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公用事业一站式服务、普惠金融支持、融资增信保障和创新创业服务等。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及时倾听和回应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为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决策咨询。

《条例》还强调推动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分类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方式,同时推进包容审慎的监管。比如,对率先开展的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度作了规定,授权市政府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还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来源:澎湃新闻)

 

二、江苏:打好人大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专报告、工作评议、审议立法等履职形式,展现了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人大作为。这一系列“大动作”,也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职能和代表工作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创新,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的最新实践。

1、打立法“组合拳”,奔着问题立管用法规2020年11月26日,江苏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工作评议,定题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内涵丰富,但包括4位企业家在内,7位参与评议的代表委员都认为,法治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7月28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作说明时,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李侃桢表示,为了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条例。这无疑是全省超过1100万市场主体的期盼。作为立法机关,省人大予以及时关注和精准回应。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两个最大限度”写入总则,特别强调“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

如何实现“两个最大限度”?当前有的地方通过搞“资格库”“名录库”进行变相投标许可,实则是设隐形门槛破坏公平竞争。条例对此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招标人不得实施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的行为。

条条奔着管用去,本次立法直接回应市场主体的难点、堵点。“我一个亲戚注销一个小企业竟用了8个月。”王腊生以这个实例说明,通过深化便民利企“3550”改革等举措,在苏办企业已很方便,但注销企业仍很困难,此次立法针对性要求有关部门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并对简易注销制度作了具体规定,真正实现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

摸清市场主体的真正痛点,需要深入接地气、听民声。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小敏挂钩联系《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一常委会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多次专程带队赴省内各地基层搞立法调研、听各方诉求。率先垂范下,系统立法调研摸到了真情,继而拿出实招。例如,我省已出台大量惠企减负政策,但调研中企业往往知晓度不高或不知如何申请。对此,条例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梳理公布这些惠企政策清单,主动精准向企业推送,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必须申请的也要精简手续。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营商环境立法“组合拳”一招接一招。2020年7月出台全国首部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省级地方性法规;11月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了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的地方金融、自贸试验区等领域法规草案;再往前看,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了省专利促进条例等多部法规,让维护江苏营商环境各领域有良法可依。

2、打监督“组合拳”,以问题清单强力推动整改“对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市场主体的需求,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创新人才、高精尖缺人才、技术骨干留不住,技能人才招不到’等问题也确实客观存在。这里面既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政策约束等客观因素,主观上我们也存在抓工作不够细不够实的现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2020年11月26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气氛严肃。第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工作评议现场,7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既讲成绩、更点问题,综合分组审议意见,代表本组对8个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评议,被评议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或建议作简要说明和回应。随后,出席会议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现场集体测评。

测评结果宣布时,现场气氛有些凝重。委员们对营商环境总体给出满意评价,但也认为要更加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进一步对标国际一流、世行标准改进服务。财经委将汇总整理评议意见及测评结果,连同调研报告一并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将在3个月内向省人大常委会反馈整改情况。

“评”出真压力,“议”出好环境。以评议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推进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既议且评,结果通报有关方面,才能真正彰显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监督职能的权威,给有关部门以改进工作的压力和动力。江苏省政府表示,将把委员们提出的问题清单化,明确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这不是省政府职能部门第一次面对清单化的问题。2019年7-11月,省人大财经委就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召开民企、台企、外企和国企4场座谈会,会上企业家的意见建议被梳理为132条建议交政府处理。其后省政府及17个省级部门根据建议清单,联系相关建议人,一事一议、逐条进行了回应。

以发现问题始,以解决问题终。近年来一系列监督“组合拳”持续传递压力。“优化营商环境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一是投资贸易便利化,二是企业降本增效。”2019年11月28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专题询问现场,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负责人现场回答了17个问题,从部门协同联动、举措科学精准、政策具体落实、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工作拿出具体举措。为搞好这次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收到不少企业界人士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些人大代表应邀列席,有的还结合自身工作现场提问。记者也注意到,本届人大常委会首次工作评议前,省人大常委会也经由微信小程序问卷调查等能够直达市场主体的方式,公开广为征集意见。

监督链条以问题解决,而不是专题询问散会为结束。会后一份《关于全面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被印送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202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提交了上述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出台一系列政策,采取了相应措施,回应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

从工作评议到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具体“应用场景”选择监督武器,打出了方式多样、上下联动、聚合发力的监督“组合拳”。

3、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助推营商环境建设人大工作主体在代表,力量在代表,优势在代表。推动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江苏省人大代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本届人大履职来,代表们先后提出42件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建议。“有的代表本身就是企业家,他们结合自身的经历提出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有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不少代表通过调研等形式收集到不少意见,通过代表建议反映上来。”2020年7月以来,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我为‘十四五’规划献良策”活动,也提出不少相关意见建议。

2019年1月举行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夏晴、陈斌等7位代表分别就加大民企政策扶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等提出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给予高度重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去年工作重点议题,将两件代表建议作为当年重点处理建议,推动解决了部分实际问题,对适时启动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达成共识。2020年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陈峥、薛元金两位代表又分别领衔提出议案,建议加快立法进程。大会主席团予以高度重视,交常委会闭会后审议

代表们接续履职行权的不懈作为,力促《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鲜出炉,填补了相关领域立法空白。代表建言献策和积极参与,有力推动了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进程。同期,江苏省营商环境亦获得较高评价。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营商环境评价和2019年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中,江苏省均位居前列;2020年度江苏省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问卷显示,68%的受访者表示,近两年江苏省营商环境有改善或明显改善。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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