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4月26日(星期二)上午8时30分在厦门人民会堂举行,会期两天半。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会议议题公告如下:
1、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一审);
2、审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一审);
3、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医药合作若干规定(草案)》(二审);
4、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三审);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6、满意度测评: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7、人事事项。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请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于2016年4月23日前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报名电话:5398223。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