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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来源:厦门日报
      
2016-06-23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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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定于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在厦门人民会堂举行,会期四天。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会议议题公告如下:

  1. 审议《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一审);

  2.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一审);

  3.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二审);

  4.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二审);

  5. 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2016)(草案)》的议案;

  6.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污水收集处理情况的报告;

  10.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际友好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1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2. 专题询问:我市污水收集处理情况;

  13. 人事事项。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请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于2016年6月24日前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报名电话:5398223。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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