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定于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时30分在厦门人民会堂举行,会期四天。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会议议题公告如下:
1. 审议《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一审);
2.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一审);
3.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若干规定(草案)》(二审);
4. 审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办法(草案)》(二审);
5. 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2016)(草案)》的议案;
6.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7.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污水收集处理情况的报告;
10.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际友好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11.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2. 专题询问:我市污水收集处理情况;
13. 人事事项。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请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于2016年6月24日前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报名电话:5398223。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