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0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韩景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和市政府提出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发行计划,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