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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厦门日报
      
2017-01-16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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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4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延强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我市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厦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平安厦门建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持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当好建设新福建排头兵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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