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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来源:厦门人大
      
2017-06-22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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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在厦门人民会堂举行,会期两天半。根据《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民旁听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会议议题公告如下:

  1、审议《厦门市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一审);

  2、审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一审);

  3、审议《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草案)》(二审);

  4、审议《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草案)》(二审);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厦门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

  9、听取市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12、人事事项。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请要求旁听本次会议的公民于2017年6月26日前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名登记,申请旁听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报名电话:5398223。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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