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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纠纷“快速通道”已然铺就

 
来源:法制日报
      
2016-08-11 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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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4月1日,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当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一年来,厦门市为贯彻和落实《条例》做了哪些工作、有些什么探索、取得了什么成效、有哪些看得见的变化?带着这些问题,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深入厦门进行了采访。

  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3年,厦门全面实施‘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战略规划,提出‘力争在2018年建成美丽中国的典范城市’。2014年,市委又提出‘到2020年前把厦门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总体目标。我们把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全面推进法治厦门建设和‘十三五’发展规划。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厦门海事法院‘一府三院’联合下发实施意见,对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统筹安排。各区、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和各自职能,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近期,厦门市又制定了《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规划(2016-2020年)》,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形成‘地方条例、实施意见、发展规划’相互配套、有机衔接的法规和制度体系。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条例》倡导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提倡的共治共享理念高度契合。《条例》的出台实施,对实现厦门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成法治中国典范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更加完善

  《条例》颁布后,学习好、宣传好《条例》成为大事。

  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当地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市人大组织编写了《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立法与实践》,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印制了两万册《条例》单行本发放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单位。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成为广泛共识。

  市民林先生的话很有代表性。他告诉记者:“在厦门,你遇到什么纠纷,第一想到的是找调解。找调解一点不难,可以说太方便了。”

  他说的方便,就是指厦门已经形成了大调解的格局。

  ——“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遍地开花。

  《条例》实施前,厦门市各区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已经探索出了“明确责任、统一标准、程序衔接、赔偿及时”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纠纷解决提供便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条例》实施后,这一纠纷解决模式迅速被复制开来。2015年6月,禾山街道率先在全市成立了“禾山街道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这样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在厦门已有不少。一年来,各区推动建立了镇(街)纠纷解决服务中心,整合综治、法院、司法、劳动仲裁、心理咨询机构等基层力量和社会资源,通过“一个平台协同管理、多个部门协调联动、一套机制保障运行”,实现矛盾纠纷解决“一站式”服务。

  ——行业性纠纷调处平台覆盖多领域。

  如今,厦门市在纠纷多发、专业性强、调处难度大的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先后培育发展了29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30多个行业领域,延伸到重点商贸区、外来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三个重点区域,年均化解各类行业纠纷4000余件,基本实现“行业内纠纷行业内化解、专业化纠纷专业化解决”。

  去年以来,厦门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业法庭——劳动法庭;率先全省建立镇(街)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室、驻镇(街)仲裁派出庭、社区劳资纠纷综合调解室,做到劳资纠纷早发现、快化解。

  ——“互联网+”纠纷调解平台足不出户化解矛盾。

  海沧区推出“海沧调解在线APP”,形成在线答疑、线上预约、线下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调解平台,群众通过该平台便捷获取人民调解相关信息,快速获得人民调解服务。思明区法院劳动法庭在全省法院首创网络调解室,运用“互联网+”开展网络调解、远程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安区道路交通法庭搭建“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提升了道路交通纠纷的化解效率。

  ——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受到广泛关注。

  厦门市仲裁委在自贸区设立了“国际商事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构建集仲裁、调解、专家评审、中立评估等方式为一体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市司法局推动建立了自贸区海沧园区商事调解中心、湖里园区调解工作室。市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分别出台了支持商事调解、仲裁行业和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发展的具体意见,推动设立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积极服务保障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建设。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衔接更加高效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平台建好了,下一步,平台之间的衔接、工作机制是否顺畅、高效,就很关键了。

  厦门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一年来,他们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逐步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制度、机制。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首次全面摸清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家底”;制定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推行人民调解员分级管理制度;强化政府对公益性调解的经费保障力度,明确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经费保障项目;制定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规范个人调解工作室组建程序和方法;出台《厦门市行政调解程序规定》,指导、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积极回应自贸区建设需求,出台《关于做好中国(福建)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发挥职能,为自贸区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服务。随着《条例》各项规定加速落地落实,一批长期制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发展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应该说,一条及时高效解决纠纷的“快速通道”已经铺就。

  “三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厦门积极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诉调对接、警民联调、检调对接等多种形式的衔接机制。去年,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全面深化双方在诉调对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了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两级法院还与50多个单位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民商事案件14800多件。公安机关在全市38个镇(街)建立警民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警民联调室,配备专职调解员。同时,积极推动“警民联调”平台向经济开发区和道路交通等矛盾集中、纠纷多发的区域和领域拓展延伸。检察机关建立民事检察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等“检调对接”机制,在社区建立工作联系点、社区检察官室、网格服务队等参与纠纷调解。

  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提升。去年,海沧区成立了涉台涉企调委会、调解中心,推动涉台调委会入驻海沧涉台法庭,通过“诉调对接”等方式,受理调解涉台法庭引导或委托的涉台民事纠纷。此外,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台湾小吃街等涉台贸易和经营场所,以及宸鸿科技等知名台企成立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台企厦门长庚医院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室”,在殿前街道成立了以台胞个人名字命名的“熊麒调解工作室”,使一大批涉台矛盾纠纷在行业内得到有效化解。同时,全市还选聘了14名热心调解工作、具备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台胞担任特邀调解员,专门受理调解涉台民事纠纷。

  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机制逐步建立。推动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有声望的热心人士、优秀调解能手名字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特别是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培育发展了40个精准解决专业纠纷的调解工作室,如专门化解物业纠纷的“宽绰调解工作室”、受理调解出租车行业矛盾纠纷的“福伟调解工作室”、驻点处置征拆纠纷的“小邱调解工作室”等。同时,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代理信访案件,鼓励和规范法律服务专业力量参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全市494个村(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部聘请法律顾问,率先在全省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一年来,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协助处理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66件、调解矛盾纠纷42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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