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厦门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简称“规定”)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副市长卢江参加。
规定自1998年实施以来,市、区两级政府按照要求推动实施,全市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教师业务能力和专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教师合法权益和社会地位得到有效保障和提升,有力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执法组对我市落实教师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升,执法组也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建议。
陈紫萱说,要将教育摆在更加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进一步创新办法加强师资配置、进一步加大教师培训交流、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水平,建立稳定教师队伍的机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事业不断取得进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詹文 摄影:肖小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