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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黑耳鸢并未专门写入办法

《猛禽黑耳鸢 要不要立法保护?》后续

 
来源:厦门日报
      
2017-11-01 1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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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不立法不等于不保护,严禁伤害黑耳鸢的行为

  10月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随着我市生态环境改善,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内不仅有2000余只鹭鸟聚集,还吸引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黑耳鸢等珍稀鸟类栖息。吃小鸟的猛禽黑耳鸢,也就是俗称的老鹰,虽也是珍稀鸟类,却会对鹭鸟造成威胁。在审议中,对它的保护要不要专门写入白鹭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办法,成了争议焦点。

  31日,表决有了最终结果:原本草案中新增的“对自然保护区内黑耳鸢以及其他珍稀鸟类的保护,适用本办法”被删除。也就是说,对黑耳鸢的保护不再专门写入该办法。

  多数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厦门此次修正的是专门针对市鸟白鹭的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鹭鸟,因此,包括黑耳鸢在内的其他珍稀鸟类的保护,不再特意写入该法规中。

  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不将黑耳鸢的保护写入办法,不代表不保护。国家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国家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更有明文规定。黑耳鸢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人人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它,严禁猎捕、杀害、妨碍其生息繁衍等伤害黑耳鸢的行为。

  组成人员表示,鸡屿岛、大屿岛吸引来珍稀鸟类,是我市生态环境改善的最好例证,是大自然对于厦门这座高颜值生态花园城市的馈赠。在建设发展的任何阶段,人与自然都要和谐共生,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记者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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