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1.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定,草拟常委会的有关文件、工作报告、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和会议纪要等工作。
2.负责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以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3.做好常委会文件收发、文书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印鉴信函管理、保密工作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及机关计算机局域网建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人大信息。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任免、调配、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工作和做好机关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根据代表的意愿,负责联系和安排组织全国、省人大代表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安排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协助以代表团、专门委员会、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活动。
7.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组织立法项目的初审和审议工作,开展立法备选项目的调研工作。
8.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认真办理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按时答复代表。
9.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生活福利、安全保卫,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
11.做好全国各地人大来厦考察交流人员的接待工作。
12.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包括市人大6个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3个办事机构1个二级机构,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人大华侨外事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及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
机关 |
99 |
10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要任务是:办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有关的工作,以及机关日常的文书、档案、外事。对厦门市人大代表及对各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副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部门收入预算为4570.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70.3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570.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67.64万元,公用支出496.36万元,项目支出806.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0.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2668.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6.3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三)人大会议15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大会支出。
(四)人大立法155.20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度立法工作支出。
(五)代表工作192.8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2015年度代表活动支出。
(六)人大信访工作11.9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信访局接访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32.0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八)医疗保障163.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项级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二)×××(项级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三)×××(项级科目)××万元。主要用于…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16.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32万元,无增减变化。将尽量压缩组团数和参团人数。主要用于开展与国外议会交流沟通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年预算安排16.23万元,无增减变化。将尽量压缩接待规模,主要用于来厦外地人大等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93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