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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财政支出主要用在哪?

保重点 促发展 惠民生

 
来源:厦门日报
      
2017-01-11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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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报告解读

  每个家庭都有一本记录成员开支的“家庭账单”,每个城市也有关乎国计民生的“城市账本”。财政预算就是政府的“收支账”,预算安排直接体现着政府的政策意图,关系到全市千家万户的民生福祉。2016年,我市财政收入怎么样,钱都花在了哪里;今年财政支出又将用在哪里?昨日,在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财政局局长韩景义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厦门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简称报告),晒出我市财政“账单”。

  2017城市账本

  推进跨岛发展 保障重点支出

  当前,厦门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方方面面用钱的地方很多,如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紧事,如何花更少的钱办更多的事,自然也是“城市财务管家”们努力思索的问题。那么,今年钱要往哪花?

  《报告》透露,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安排1165亿元,增长7.5%。其中:地方级收入安排680亿元,增长8.3%;安排支出688.2亿元。

  《报告》还指出,今年将研究落实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等改革措施,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效率。

  

  跨岛发展

  加快岛外新城建设 补齐“短板”

  72亿元:加快轨道交通、翔安机场、第二西通道、“两环八射”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和岛外新城主干路网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优化岛内城区生产生活业态布局,加快岛外新城建设,补齐生活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72.8亿元:保障灾后重建资金需求,大力推进“两违”整治,提升市容环境和城市景观。推动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加快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和鼓浪屿申遗工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29.1亿元:支持推进厦漳泉龙同城化、厦门龙岩山海协作经济区、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大对岛外困难区的财力补助。

  产业升级

  促进产业链群整合延伸

  34亿元:加快集成电路、新材料、海洋高新\软件信息、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时尚设计、体育休闲、健康养生等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链群整合延伸,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5.6亿元:支持产业前端、技术创新和产业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引导金融产业服务科技创新,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厦门片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

  46.5亿元:用于进一步推进减税降负,兑现工业稳增长、智能制造等现有产业扶持政策,加大用能、用工、技改、物流等奖励力度,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加快推进“新城+基地+众创”建设。

  民生保障

  完善大病医保、临时救助等政策

  35亿元:落实新一轮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名校长+教师”优秀人才引进和培训支持力度,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民办教育补助政策,加快国际学校建设。

  33.7亿元:加快复旦大学中山厦门医院、马銮湾医院、翔安医院、儿童医院等建设,推进医疗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大力推广分级诊疗、家庭医生模式。

  39.7亿元:完善大病医保、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实施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支持城镇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兑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办和运营补贴。加大对农业转移劳动力、特殊行业、特殊工种以及社会短缺工种的补贴力度。扩大保障房、公租房供给。

  42亿元: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居住证制度。优化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机制,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改善交通拥堵状况。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集美新城图书馆开办运营。加快建设一批体育场馆、体育设施,推动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

  环境保护

  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21.8亿元: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加大重点污染源防治力度,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提高空气优良率。实施海域清淤、岸线整治、沙滩生态修复,加快岛外九条溪流整治。

  21.6亿元:加快东部固废中心、翔安污水处理厂等环卫设施建设,支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大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助力度,新建一批社区公园和城市园林绿地。加快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污水分散式治理。

  8.5亿元:鼓励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实中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机制,加快自行车道、公交场站建设,鼓励绿色出行。

  2016城市账本

  民生支出七成以上

  《报告》显示,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1083.3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地方级收入647.9亿元,同口径增长8.6%,双双实现了全年预算目标。与此同时,去年我市财政政策也呈现一个亮点,就是财政支出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出的巨大作用。《报告》透露,去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1.2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61.9亿元,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交通等民生支出占比七成以上,有力增进了民生福祉。

  教育:投入28.7亿元

  主要用于支持新改扩建中小学校项目58个,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22所新增学位2.6万个。实现“两免一补”覆盖全市,提供公办寄宿制学校补助、城市贫困寄宿生营养膳食补助及生活补助、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实施城乡一体、公民办一致的义务教育保障政策,提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的补助标准,支持多元化办学。

  医疗卫生:投入25亿元

  主要用于落实各项基本医疗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复旦大学中山厦门医院、厦大附属心血管病医院建设,支持引进高层次卫生领军人才和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升我市医疗资源软硬件水平。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考核激励,推广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模式。支持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70元,惠及125万人。

  社保和就业:投入14.3亿元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至每人每年610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投入6.6亿元,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兑现灵活就业社保补助,发放稳岗补贴,扩大有效就业人数。加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助,支持爱心护理院扩建工程、爱鹭老年养护中心建设。投入2.8亿元,主要用于落实各项助残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等支出,加大因病因灾致贫救助力度。

  公共交通:投入12.3亿元

  主要用于落实公交票价优惠及特殊群体乘车补贴、免收公交车空调费补贴等,支持购置、更新公交车,新开公交线路、BRT线路40条,新增公共停车位6071个,建成一批公交场站、立交桥、人行天桥、公共自行车系统。

  公共安全:投入22.1亿元

  支持食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更新,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推动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大治安防控体系投入,支持“平安厦门”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完善区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住房保障:投入13.7亿元

  主要用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建设,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实施房地产调控措施。

  

  2016年财政亮点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两位数增长

  现代服务业税收首破200亿元

  收入稳增 提质增效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总量保持省内领跑,地方级收入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的排名前移三位。两项收入增幅排名均居全省第二,财政总收入增量更是占到全省一半以上。在收入稳增长的同时,我市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税性比居全省第一,高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约7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保持两位数增长,金融业、软件信息、商务租赁、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贡献税收首次突破200亿元,体现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成效。

  减税降负 “放水养鱼”

  去年我市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收抵扣,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推动各行业普遍性减税。有效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企业减负的受益面。落实35条降成本措施,主动降低社保缴费、产权交易成本、进出口通关环节等涉企收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近200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强化监督 推进公开

  去年,我市推动建立各部门内控制度,持续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实施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有效提升财政监督效力,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落实各项预决算公开规定,细化转移支付、“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公开内容,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

  助力重建 提升改造

  出台并落实工业、农业、商贸业、建筑业、旅游业等各项灾后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围绕灾后重建各项重点工作,向中央、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推动灾后恢复重建与城市提升改造、补齐发展短板有机结合。完善城市防灾减灾、农业灾害保险、农村受损住房重建补助等政策,全面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保障发展】

  

  当前正逢中央支持福建、厦门加快发展的有利机遇,我市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积极更有效的财政政策,不断提升财政统筹能力和引导作用,预算安排更适应全市转型发展需要,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

  【政策红利】

  这些减税降费措施

  您知道吗?

  减税:

  1、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推动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2、2017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自2016年1月1日起,除按规定不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主要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其他相关费用等,较原有政策有所放宽。

  降费:

  1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2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自2016年2月1日起,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包括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等。

  4自2016年6月1日起,对工业企业暂停征收劳动能力鉴定费。

  这些减负政策

  您知道吗?

  1、2016年6月1日起,小微企业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风险分担比例从50%提高到70%。

  2、2016年6月1日起,免收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人才市场服务费(招聘会展位费)、出让方交易鉴证费、受让方1.5亿元以上部分的交易鉴证费、产权交易信息发布费及公告费等。

  3、2016年3月至2020年12月,对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给予发放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用电奖励、技术研发费用奖励等。

  本版文/本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黄克珑  本版制图/张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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