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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践行职责使命 服务发展大局

 
来源:厦门日报
      
2017-01-12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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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956人
  五年来,共起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956人,妥善办理“E租宝”、“智富惠”等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529件。
  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和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在项目审批、征地拆迁、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186人。
  6.3天
  开展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试点工作,适用速裁程序办案3776件3808人,审查起诉平均用时从原来的20.1天减少到6.3天。
  打造新媒体阳光检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案件公开和查询、律师阅卷预约、控告申诉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一站式服务。共公开案件信息23639件、法律文书9337份,全市两级院实现“两微一站”全覆盖。
  1亿3000多万元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29件374人,同比分别上升31%和16.9%,追回赃款1亿3000多万元。其中,查办政法部门36人,行政管理部门79人,分别占9.6%和21.1%。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59件,处级以上干部87人,其中副局级以上干部20人,大案率为91.9%,要案率达23.3%,要案率为全省第一。
  2016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8件85人,涉案金额2亿6000多万元,大案、要案率分别为92.3%和40%。
  147人
  对公安机关违法违规侦查行为实行年度通报制度,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86件120人,纠正漏捕漏诉147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84次。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五年来,共排除非法证据16件2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作出不捕或不起诉决定3060人。
  35544人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和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2011人,提起公诉35544人,同比分别上升4.96%和43.8%。

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在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黄延强。(记者 黄少毅 摄)
  2017年1月11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在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报告详述了五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新进展。与此同时,直面工作的得与失,谋划新五年美好愿景。
  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松树
  图/市检察院(除署名外)
  【回眸过去】
  履职担当 护航改革开放经济发展
  当前经济形势复杂严峻,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任务艰巨。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全国大局,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整治非法集资和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等专项行动,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侵犯知识产权案连续四年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同步介入国际航运中心、厦门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国际航运中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挂牌督办的全国100个重点督办项目。
  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方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市跨岛发展、厦漳泉龙同城化等战略规划,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和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立案侦查在项目审批、征地拆迁、招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186人。与市政府共同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推行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廉洁准入制度。提供43435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经济交流往来密切,面对新形势,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涉台案件办公室,在海沧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全国首个集中办理涉台案件检察室,在全国首创台商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12名台商担任检察联络员,探索台籍被告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
  如何为今后全国推广自贸区建设提供先进经验?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从自身工作出发,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在湖里区设立自贸试验区检察室,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等五家单位共同建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查办涉自贸试验区职务犯罪案件15件15人,起诉涉自贸试验区刑事案件92件99人。
  推进平安厦门建设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建立专项打击与常态化打击相结合的整治机制,开展打击“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种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畅通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四级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联网。结合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等形式,面对面为群众排忧解难,共妥善办理来信来访10125件。思明、湖里、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认真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共促成和解409件,救助生活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和近亲属42名,该经验被省检察院在全省转发推广。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城乡接合部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设立校园阳光工作室、检务工作联系点,组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门化机构,全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轻罪记录封存和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制度。完善“心理辅导、远程视频互动、专业社工介入、公益性就业”四位一体帮教体系,在全市建立42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未成年人保护性检察工作模式不断完善。推动规范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连续4年会同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
  职务犯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侦查办案模式转型升级,以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为平台,实行全市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办案统一指挥、力量优化组合、资源灵活调配,形成了以市院为龙头、区院为主体的一体化办案格局,带动了整体办案工作的发展,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该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落实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涉农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预防调查,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专题报告35份、预防检察建议154份,促进行政机关开展行业治理。
  通过构建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纪委建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推动市委党校将预防职务犯罪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
  面对正在发生的职务犯罪,绝不手软。通过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贪渎并查,立案侦查了窝串案201件242人,其中贪渎交织案件46件46人。
  在持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的同时,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推进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共同制定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意见,规范纪法衔接。严格执行“八项禁令”、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侦查纪律、制度。五年来,始终保持办案安全零事故,实现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
  面对数字信息的时代浪潮,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触网,探索建立大数据侦查模式,与电信、房管等部门开通信息查询通道,联合公安、金融部门完善“点对点”侦查信息网络查控平台。  
  强化执法监督职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当今社会,完善的法律和对执法过程的严格监督是相辅相成,必不可少的“双环”。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从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入手,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等工作,在嵩屿等派出所成立5个派驻检察工作室,对公安机关违法违规侦查行为实行年度通报制度。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实行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3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犯罪后“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问题,先后部署刑罚执行领域的专项清理和检察活动6次,审查提请、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990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等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46件,纠正率达82.6%。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对社会关注的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提请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59件。
  探索开展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件,涉及国有资产1000多万元,现已监督追回630多万元,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10件民事案件支持起诉,积极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健全检察环节发现、纠正、防范冤假错案工作制度,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逮捕阶段每案每人必讯等工作。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规定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转发推广。
  改革创新检察工作
  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公信力
  时代发展,不进则退。面对当前全国改革创新的汹涌浪潮,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检察改革。
  积极推进检察机制创新。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落实两级检察院领导与市区党政领导同步接访制度,实行案件诉访分类导入、分流移交和处理反馈。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联合市司法局设立驻检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引入律师为刑事申诉人、司法救助对象和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该经验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开展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出台人民监督员履职配套制度,搭建人民监督员互联网和微信专用监督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建立第三方人员名录库,对争议较大、群众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就案件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制定的制度,先后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创新“全媒体、全时段、全员参与”的检察宣传模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评价该模式为我省全媒检察宣传的一个重要品牌。运用检察长“微访谈”、检察漫画、闽南语童谣、原创音乐剧等形式,与群众在网上“零距离”互动交流,阅读、点赞量突破154万。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新媒体名牌”“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二十强”。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检务透明度年度报告》中,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检务透明度连续三年进入全国49个较大城市前三名,排名逐年上升直至第一。
  作为执法者的监督人,自身不正何以服人?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从严治检,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深化“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当事人接触交往行为等廉洁从检规定。开展“正风肃纪、强化效能、公正廉洁”等专项检务督察,深入纠防“四风”和“庸懒散”等问题。突出能力建设提升职业素质。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与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开展检察实务协作、双向交流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创新集启发、体验和互动为一体的实训练兵模式,检察干警编写的教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精品课程。持续开展法律监督十佳案件评选、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等业务竞赛活动。五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竞赛732场,培训29465人次,21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精品、优秀案件,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优秀办案人、全国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等6名全国检察业务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1个集体、33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青年文明号”等一批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国好人”等一批先进个人。
  【展望未来】
  让改革发展成果
  惠及全体市民
  [未来工作总体思路]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创发展新局面的关键时期,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主动融入市委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战略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2017年主要任务]
  关键词:履行检察职能
  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新城建设、跨岛发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涉自贸区检察工作,深化两岸检察交流协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犯罪,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市民。
  关键词:强化检察监督
  深入推进平安厦门、法治厦门建设,全力服务保障金砖会晤。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化解和多元化纠纷解决等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做好金砖会晤检察环节维稳安保工作。
  关键词:推进检察改革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和职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抓好行政检察体制改革,持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探索。
  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完善“互联网+检察”的工作模式,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检察改革整体效能,纵深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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