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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参与建设公共停车场更有积极性

政协委员建议出台政策,允许公共停车场销售一定比例的独立停车位

 
来源:厦门日报
      
2017-01-13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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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绝大多数是靠财政或国企投资建设的,能否出台一些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多元化建设?”昨日,有市民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希望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捎个话,进一步解决停车难问题。

  记者 王绍亮

  【市民声音】

  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市民陈先生很关注停车场建设,并有一定的研究。他说,为了解决停车难,缓解交通拥堵现象,我市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先后建成厦大南普陀寺片区地下停车场、上古街公共停车楼、妇幼保健院机械立体停车库、嘉禾园地下停车库等。

  “这些项目绝大多数是财政或国企投资的。”市民陈先生说,根据数据统计,厦门每辆车只拥有0.25个泊位,与国际通行的一辆车1.4个泊位的标准相距甚远。

  陈先生说,目前我市规模较大的公共停车设施,单个车位建设费用约15万至30万元(含地上自走式或机械式、地下自走式或机械式),仅靠财政或国企投资,对有效缓解停车难的局面比较困难。

  “尽管政策允许公共停车场建设可以多元化投资,但效果并不明显。”陈先生说,虽然我市2014年就出台了《厦门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资金补助管理办法》,但实际上相关政策实施并不理想,社会资本仍在观望。

  【委员建议】

  允许销售部分独立停车位,提高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

  市政协常委、台盟厦门市委专职副主委陈敏伟说,采取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多元化建设公共停车场,既可以减轻财政或国企投入的压力,又可以促成公共停车场项目尽快建成。

  他说,综合相关政策措施,允许公共停车场配件商业设施,建议给予适当放宽配建商业设施的业态选择,增加经营便民生鲜小超市、便利店等。

  陈敏伟建议出台政策,允许公共停车场销售一定比例的独立停车位。尽管目前我省尚未出台此类措施,但据台盟厦门市委调研,南京已有先例,采用挂牌出让方式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并创新车位产权分割,允许部分车位独立销售、抵押。

  目前,停车收费不高,建设投入成本较大,收益回报率低,制约了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如果允许独立销售一定比例的停车位,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调动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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