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6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象屿保税区条例〉的决定》已于2024年6月25日经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