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厦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两会前奏 > 正文

守正创新 履职为民 |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2023年工作亮点回顾

 
来源:市人大监察司法委
      
2024-01-03 14:5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242507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 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协助常委会开展法规初审2项,法规调研4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项,组织代表视察4次,督办代表建议14件,完成课题调研1项,组织常委会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6批24人次。


其中,主导制定全国首部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人民日报、福建电视台、厦门日报等媒体先后进行宣传报道,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也对该项地方立法给予肯定。



01

聚焦斑马线“小切口”
助力解决道路交通“大问题”


近年来,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斑马线上行人看手机、闯红灯等行为仍然突出,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影响交通安全和效率。为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本着有几条就写几条、成熟几条就定几条的原则,通过切小题目、切准特色、切细内容,扎实开展“小切口”立法,健全斑马线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体系,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明忠带队赴南宁市学习考察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经验做法。


02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创新代表提案立法模式


法规议案及草案文本由苏国强等十位代表联名向代表大会提出,经常委会审议后列入年度正式立法计划。这一由代表议案直接转为立法原案的做法,在全省及我市立法实践中尚属首次,有效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邹庆键带队到金尚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斑马线立法调研。


03

注重务实管用高效
夯实良法善治制度根基


立法进程较快,从提案到常委会两次审议通过不足半年,极大节约立法资源;内容简短充实,紧紧围绕设施设置、通行规定、执法取证、法律责任等关键方面提出管用的硬条款,有力推动“人非分离”斑马线改造、交通信号灯增设和执法监控设备投入,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高质量立法为城市治理提供精准制度保障,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


04

坚持德治法治融合
实现法律道德相辅相成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立法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把部分文明出行的道德规范上升为具有法律强制力的规定,如将行人通过斑马线时的禁止性行为与时俱进地扩展到“不得浏览电子设备”,将过斑马线靠右走的道德要求写入法规成为倡导性规范,用道德滋养法律,用法律承载道德,推动法治和德治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版权所有: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闽ICP备11010411号

技术支持:厦门日报·新媒体/厦门网  地址:中国-厦门 邮编:361000

电话:0592-2891222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169号

手机网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机构设置 人大公报 人大概况 各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