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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提升服务能级 谱写特区检察工作新篇章

 
来源:厦门日报
      
2020-01-08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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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为“两高两化”城市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大代表听取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 黄嵘 摄)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

  过去的一年,我们对标一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过去的一年,我们主动创稳,助力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

  过去的一年,我们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过去的一年,我们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公信;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厦门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2020年1月7日,在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吴金喜向大会作报告。

  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黄   琳  陈松树

  回眸

  2019

  围绕大局忠实履责

  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6522件,其中,审查逮捕3214件4585人,审查起诉6419件882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件,办理其他各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853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对标一流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法治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201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全力支持招商引资促发展。保障全市招商大会、“三高”企业发展大会和新经济发展大会精神落地落实,积极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6条工作意见。

  服务打造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针对互联网产业、生物科技等领域,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51人,起诉60人,依法起诉公安部督办的侵犯“完美世界”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此外,我市检察机关还立足精准高效服务企业,搭建联络站、服务中心等平台,深入产业园、开发区、“三高”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向企问需、为企解困。积极投入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侦查权,组建专门的侦查办案组,调查核实案件线索15条。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是新时期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结合实际切实融入各项具体检察工作中。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尤其是金融风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19年,我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加大对“套路贷”“校园贷”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妥善办理“6·28”专案和案值逾千亿的“云付App”等金融犯罪大要案,以专业的办案和精准的法律服务做好打击和预防工作,帮老百姓守好“钱袋子”。

  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保护“清水蓝天”等专项活动。依托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等平台,探索跨部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修复。

  服务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市检察院加强对外司法合作,依法打击跨国、跨境犯罪,共批准逮捕涉外及涉港澳台刑事犯罪43人。助力打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成启用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

  融入高标准高质量自贸试验区建设。依托厦门自贸片区检察室,参与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与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六方共同签署《厦门自贸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协同创新基地合作协议》,共同构建全链条、宽领域的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

  主动创稳  助力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

  2019年,依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市检察院大力实施“主动创稳”工程,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参与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工作。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诈骗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691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采纳率达86.9%,在高效惩治犯罪的同时减少社会对抗。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揽工程、开设赌场、欺行霸市等为打击重点,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09人,起诉255人。积极引导侦查机关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6件。坚持“打财断血”,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监督审判机关对12人进行执行立案,共同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重拳“破网打伞”,实行“保护伞”线索每案必查和零线索背书制度。

  以人民为中心  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检察服务水平,2019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着力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6个区检察院均建成启用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控告申诉受理等检察服务965件次,用心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市检察院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完善来信繁简分流、回复预警等工作机制,全面实行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综合运用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和公开审查等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22所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抽查监督。与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共同成立我市“未未同鹭人”校园法治巡讲讲师团,深入70所学校向5万余名师生开展宣讲。

  依法维护民生民利。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依法惩治非法行医、坑骗患者、销售假药的“黑诊所”“黑医院”“黑公司”,起诉24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药品采购、病房管理、二手房交易等领域的制度漏洞,向18家主管部门或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促进强化行业监管。

  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2019年,我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不断深化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对违法侦查活动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件次、检察建议46件。纠正漏捕漏诉59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423人。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2件。办理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22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提请抗诉及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

  加强对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94人次。

  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三大专项监督活动。市检察院、同安区检察院办理的3起案件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十佳检察建议案例和刑罚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开展公益诉讼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无小事。我市检察机关认真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一批百姓关心、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回应民众对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

  坚决守护“碧水蓝天净土”。服务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守护海洋”等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鼓浪屿、香山游艇码头、枋湖工业区和溪西村等地存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向市政园林、生态环境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清理回收垃圾、废物13786立方米,追索生态损害赔偿款172万余元。

  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持续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办理食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2件公益诉讼案获评2019年厦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餐饮业网络平台、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和约谈9场次,追索赔偿金72万元,责令24家企业整改,对7人采取从业禁止措施,让百姓吃得放心。

  努力保护国有资产安全。针对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和税款等问题,摸排涉及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线索近500条,立案2件,督促行政机关没收违章建筑7000平方米。

  锻造检察铁军  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我市两级检察院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邀请党员、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测评主题教育情况,好评率达100%。

  坚持业务建检。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全面实行捕诉一体,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 充分发展的检察工作新格局。

  大力弘扬“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戴静等新时代检察英模精神,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0个集体、53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

  坚持严管厚爱。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持续在机关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整治“四风”,用好“四种形态”,认真开展检务督察,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展望

  2020

  推进检察监督能力

  现代化建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精做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为厦门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法定职能的行使与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学习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不断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

  ●坚持聚焦大局,提升检察服务能级。

  主动对接特区“一带一路”、“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及招商引资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保障“三大攻坚战”、民营经济发展等重点任务持续发力,提供更实更优更好的检察服务。主动对标国内外一流城市和先进地区,以自贸区检察、涉台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为重点,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和品牌打造。

  ●坚持司法为民,加强民生检察工作。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校园安全等民生关注热点,持续深化专项监督工作。加大对严重暴力、电信网络、食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维稳工作,推动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

  ●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着力发挥“捕诉一体”专业化优势,做优刑事检察;着力强化虚假诉讼和执行活动等领域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着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做实行政检察;着力强化外部衔接配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坚持从严治检,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落实,优化检务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健全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快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新格局。

  【数据】

  构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批准逮捕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81人,起诉696人。起诉涉及重点项目、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23人,涉案金额7229万余元。

  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6条工作意见。批准逮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40人,起诉63人。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2019年,我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加大对“套路贷”“校园贷”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116人,起诉173人。

  对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1万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参与保护“清水蓝天”等专项活动,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人。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强揽工程、开设赌场、欺行霸市等为打击重点,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09人,起诉255人。积极引导侦查机关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6件。

  坚持“打财断血”,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监督审判机关对12人进行执行立案,共同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依法维护民生民利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及侵犯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犯罪8人,办理劳动纠纷类申诉和支持起诉案件18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补偿金10万余元。

  着力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准逮捕利用网络、电信实施犯罪550人,起诉7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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