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一直是关注度很高的民生热点。为改善老旧住宅区的居住品质、提高老旧住宅区的使用功能,适应老、弱、病、残对生活起居、出行的需求,2009年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之后相继出台了政府补贴50%、简化手续等多项优惠措施,2012年又根据实际情况将原有“须要电梯梯位中所有业主同意才能安装”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只需要凭借2/3以上户数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便可以办理加装电梯的手续。截止12月,相关部门共完成24部电梯安装,另有一部分正在办理审批、设计等手续。
目前,全市未装电梯的老旧住宅建筑面积共有近3000多万平方米,这些住宅都可能有加装电梯的需求。住户在申请安装电梯中,认为有些规定不尽合理,一些政策还难以落实,公布的承建单位积极性不高。若按目前的审批建设进度,旧楼加装率偏低,远远无法满足市民需求。
为此,建议学习借鉴福州、广州等地经验,加大力度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确保此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实效,几点建议如下:
1.适当放宽补贴标准。对全市需加装电梯的老旧住宅一律给予补贴以体现公平。不仅限于原来房改及公改房,这样更能体现社会公平性规则。
2.对相关规划规定进行修改,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后加装部分引起楼间距减少的情况进行补充规定,将规划中楼间距标准由6米减至4米(仅限适用于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只要不少于或等于4米,符合结构、防火等设计规范要求,均可申请加装电梯。
3.由市建设局出台加装电梯各楼层负担出资比例指导性意见,按照不同楼层间出资比例系数进行测算后予以公告,原则上由三层以上(含三层)开始承担费用,三层以下不承担费用,对一层是否给予补贴,由各梯业主自行协商。政府不规定、不强调应给三层以下住户补贴。否则,政府的硬性规定引发补贴争议,反而使原容易达成的统一意见难以统一。在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所分摊的费用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4.由市建设局公布新的可行的标准井道、电梯装修造价费用(分别按高、中、低三档设计),如5层4站、6层5站、7层6站、8层7站、9层8站的井道及电梯总造价(包括基础、装修及3米连廊),方便不同地方建筑改装费用控制(个别基础地基不同可微调,其中:连廊长短可调节,与标准装修不同可调节)。公布可按此造价能实际承建的公司(原公布的电梯公司大都不愿承建旧楼电梯加装项目,积极性不高)。市建设局可按不同时期材料价格信息波动公布相应的调节系数以适应市场价格波动要求。
5.向社会征集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交钥匙承包承建单位和收费代办单位,把设计、报批、施工等专业性的工作交给专业承建单位或代办单位承担,如此可大大加快加装电梯工作。代办单位可以是建筑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电梯工程公司、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由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其资质严格进行审核、筛选,形成推荐名单,并出台代办费用指导标准,向社会公布,供加装电梯的广大业主自愿选择。
6.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勘察、设计除原则上由原主体建筑的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完成以外,应允许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最好由市建设局选定几家设计单位专门承担此项工作并形成推荐名单向社会公布,供加装电梯的广大业主自愿选择。市财政根据该设计单位年度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改造设计台数适当予以补助。
7.简化审批程序,7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8.工程竣工后,可按规划部门批准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向房管部门办理有关产权登记手续。
领衔人:吴亚汝
提案人:陈丽霜、陈永红、郑幸红、胡盛、吴丽冰、巫斌、毛立臻、黄奋强、林金水、朱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