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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毕业证记载内容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3-11-08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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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厦门市中小学毕业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一般是:“姓名:XXX,性别:X,XX省XX市(县)人,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在本校学习,修业期满,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其中,“X,XX省XX市(县)人”指的是籍贯地,而非户籍地。户籍地,是户口所在地的地址,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地址。籍贯地,一般指祖先居住地--祖籍地或原籍,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按几千年来的中国传统认为,籍贯是祖籍地的一种表述,这是户籍与籍贯不同的地方。

  由此看来,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籍贯地,户籍地和某人籍贯往往不相同,尤其是厦门这样经济发达的地区,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特区的建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量人员从外地迁移到厦门居住,取得厦门的户籍,成为厦门的居民。因此,有很多具有厦门户籍的人其籍贯地并不在厦门,其子女在厦门出生、长大,籍贯地也不在厦门。这些孩子长大后,取得的小学、中学毕业证上,写的也不是福建省厦门市人,而是他们的籍贯所在地。一个生于厦门、长于厦门的人,毕业证上写的只是他的籍贯地,而且这个籍贯地与其缺少实际的联系,甚至有可能都没有去过这个地方。加之现在的身份证只显示户籍地址,结果往往会给人带来一个非厦门居民在厦门当地小学、中学读书的印象,也给当事者带来了困惑,甚至是被误解为地域的歧视,实为有悖常理。

  据了解,目前各地毕业证的记载内容比较混乱,有些写的是籍贯地,有些写的是户籍所在地,有些甚至没有写,缺乏统一的规定,也给持证所有者的生活带来诸多不变。由于目前的户口簿上已登记了居民的籍贯所在地,中小学毕业证记载关于籍贯地的内容已无实际必要,也与目前民众对出生地、居住地的认知和感观不相符。事实上,现在许多高校的毕业证书上就没有记载关于籍贯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有关内容。

  综上所述,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毕业证记载内容,建议参照部分高等院校毕业证书的做法,不再对毕业证记载关于籍贯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有关内容,仅保存“姓名、年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等内容。同时,为避免重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在毕业证书上增加身份证号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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