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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老城区预制板房问题的议案

 
来源:厦门人大
      
2013-11-08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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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我们是思明代表团的代表,在此,谨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解决老城区预制板房问题的议案》。

  案由:在厦门老城区,有很多预制板房,这些房屋多建造于上世纪70-80年代,由于受经济条件限制,当时选材方便、施工简单、工期短、造价低的预制板房是普遍使用的建设方式,其建成年代比较久远,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存在危险系数高、生活配套不足,无抗震能力等等多方面问题,群众迫切希望早日解决预制板房问题。

  案据:

  1、预制板房建筑标准、设计要求都很低,完全不符合现代的建筑设计要求。如水泥标号不合格、楼层不是用钢筋水泥浇筑,而是空心板搭建,承重力很差,没有抗震能力。达不到2001年颁布的国家建筑抗震规范的相关要求。

  2、预制板房基础配套严重不足,其供水、电路、消防方面存在很多问题。预制板房很多是几户共用1个卫生间、厨房,造成居民的生活不便,特别是厨房公用式结构导致有的居民随意改造房屋结构、在楼道上搭建厨房,加上电线线路老化,存在高火险隐患;由于配套的不足,居民到处拉电线、接水管甚至违章搭建卫生间等造成对本就不牢固的楼房的破坏,加剧其危险系数的不断提升。

  3、预制板房年久失修而且建筑质量低,风化腐蚀现象严重,房屋内外破损,漏水,墙体开裂、墙体成片脱落等普遍存在,居民居住缺乏安全感,且经常因为维修维护等问题引发邻里纠纷、上访事件。

  4、二次装修、在承重墙破墙开店等造成有的预制板房整体房屋出现危险,殃及整栋楼的居民,随时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一旦有地震、强台风等自然灾害,预制板房将成为重大安全隐患点。

  5、现有居住在预制板房的群众多是老年人或困难户,经济条件不佳让他们无法通过买商品房解决居住问题,强烈希望政府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方案:

  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时,灾区预制板房几乎无一幸免,其惨状令人触目惊心,群众对居住预制板房的安全问题非常关切,成为几年来民意反映的热点问题。国内其他地市也先后出台了相关处理解决办法,如在我市周边的漳州市2009年12月就出台过相关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区预制板房屋加固改造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09〕199号)。由于预制板房在70-80年代是普遍的建筑方式,都存在涉及群众面广、动迁量大、资金耗费巨大等问题,其解决进展缓慢,与群众期望值高之间的矛盾经常成为坊间话题,不利政府形象。因此,从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采取适当方式逐步解决预制板房问题应早日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建议对现有预制板房状况开展普查。据了解,厦门市在2003年曾经由市建设局开展过一次较大规模的预制板房普查,当时全市有预制板房316栋,如今已经过去近10年,近年来一些拆迁项目解决了一部分,而且房屋危险情况有了不同,应该重新进行摸底,同时着重对现有房屋的状况进行分析,从所在区域、成片或零星建筑、危险状态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结合旧城改造、危险程度等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分清轻重缓急。

  2、建立专门领导协调机构。众所周知,预制板房问题涉及诸多部门、单位,耗时长、耗资巨,不可能是短期工程。从其他地市工作经验看,缺乏统一指挥、各自为政,是造成工作效率低、进展慢的关键因素,也是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之一。因此组建一个直接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协同规划、国土、建设、房管、市政等等主管、职能部门,组建专门的解决预制板房问题领导小组并建立明确的分工合作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要以工作岗位为成员设置的要素,这样有利于形成统一协调的工作局面,避免推诿扯皮或人事变动导致工作上的衔接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3、解决方式建议。我市现有预制板房中由公房管理中心管理的公房占大多数,而且很多没有列入城市规划及拆迁范围,而预制板房又存在这么多问题,岌岌可危的房屋采取加固等方式没有意义,一旦发生地震等灾祸,涉众面又广,确实到了狠下决心进行处理的时期。针对此实际,建议采取以房换房搬迁的方式解决。例如在老城区厦港街道,现有预制板房47栋住户达2000户,其中产权是公房的有31栋,占到66%,其他房屋都是单位自管房,而这些单位又多是机关事业或以前的国有、集体企业,从主管部门上是可以找到源头便于协调的。因此,建议公房管理的房屋通过政府整合现有空置公房、建设公房或购买公房等方式解决,以租赁方式继续承租给原居住者。对管理部门来说,就是承租人从一个地址置换到另一个地址,产权所有不变;对于单位自管房,主管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以由房屋主管单位向政府购房实施搬迁,结合进行房改解决资金等问题,主管是原国有、集体企业的,因近年来企业改制等,很多单位已经不在,建议由政府收储,转为公房管理,原居住者参照公房承租人实行置换。

  希望本次大会能将此列入议案,请审议。

  2013年1月7日

  领衔人:张伯晶

  提案人:杨庆伟、陈伟民、林凌艳、林惠娥、李泉佃、边经卫、桂苗苗、李伟、林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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