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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外国国籍学生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需持签证类型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5-04-10 2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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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明代表团  谭蔚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家为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发放X1字签证,为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发放X2字签证。
  但目前现实情况是:
  1.目前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一些外国国籍学生,所持签证类型为L字签证(旅游签证),当签证所限居留期满时,通过无限次延期得以在学校继续就读。
  2.我市相应招生文件中,均未对外国国籍学生所持签证类型做出限定。如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持外国护照的学生”“可以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
  国际上一般对外国人入境就学有比较严格的限制,但按我市目前情况,只要持有外国护照,就可轻易获取就学资格,低成本地享受教育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出国民待遇。有些国人利用这一点,将孩子入籍外国,却留滞国内享受超国民待遇,这是不合理的。
  希望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能进一步明确:
  1.外国国籍学生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需持签证类型。
  2.持非X1、X2类型签证的人员是否具有在我市各级各级学校就读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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