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代表团 谭蔚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家为申请在中国境内长期学习的人员发放X1字签证,为申请在中国境内短期学习的人员发放X2字签证。
但目前现实情况是:
1.目前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的一些外国国籍学生,所持签证类型为L字签证(旅游签证),当签证所限居留期满时,通过无限次延期得以在学校继续就读。
2.我市相应招生文件中,均未对外国国籍学生所持签证类型做出限定。如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规定:“持外国护照的学生”“可以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
国际上一般对外国人入境就学有比较严格的限制,但按我市目前情况,只要持有外国护照,就可轻易获取就学资格,低成本地享受教育资源,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出国民待遇。有些国人利用这一点,将孩子入籍外国,却留滞国内享受超国民待遇,这是不合理的。
希望我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能进一步明确:
1.外国国籍学生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就读需持签证类型。
2.持非X1、X2类型签证的人员是否具有在我市各级各级学校就读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