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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厦门岛内大型演出场馆规划立项的建议

 
来源:厦门人大
      
2015-04-10 2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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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商业演出对于一座城市旅游、消费、交通、酒店、餐饮行业的拉动作用是明显的,对于促进消费、提高城市软实力,意义重大,香港、上海、北京、长沙等演艺业发达的城市都有现实的例证。以2013年8月11日“五月天”演出为例,在演出举办当晚,经济型酒店客房供不应求;3万张门票中,38%为本市歌迷,42%为外省歌迷,20%为本省异地歌迷,据估算,外地歌迷人均在厦消费约2200元,至少可带来4000万元消费。
   2013年厦门市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360元,2012年恩格尔系数35.6%,文化消费能力得到较高,城市环境优、形象好,发展演艺业、特别是大型商业演出的基础相对较好,吸引了全省1/3强的演出经纪机构,举办了每年全省近1/2的大型商业演出活动,演出市场“有人看”、“有人演”的发展趋势迫切需要在岛内建设一至两座大型的专业演出场馆。
   从我市现有大中型场地来看,主要有5座,分别是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座位数约3万个),工人文化宫综合馆(座位数约4,600个),会展中心(座位数4,000-10,000个),白鹭洲公园音乐广场(座位数约7,300人),嘉庚体育馆(座位数6,000个),但上述场馆中,没有一个场地具备举办高级演出的配套设施,如国际会展中心,虽配备观众座椅,但展厅音效不好,需演出商额外购置大量吸音棉才可满足大型演唱会要求;市体育中心体育场除了场地之外再无其他演出设施配备;嘉庚体育馆的座椅也并不足以匹配商业演出的内场观众数量,停车难,对岛内观众吸引力差。
  厦门演出场馆依赖与体育场馆、会展中心等混用,且处于闲置、浪费状态,原因是多方面的,据厦门市演艺协会反映场馆功能欠缺是主要因素之一。场馆功能不齐全,导致演出商要自行搭台,自行租赁座椅、围栏外,还需要支出灯光、音响等器材从外地运来的成本,间接增加了演出成本,演出商往往在评估后直接放弃。而目前全国不少城市都已完成建设多功能、器材完备的场馆,专业的场馆,专业的设施,吸引国内一流演出商举办一流的演出活动。以上海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为例,场地可容纳10000多人,具有可支撑舞台的吊顶、承重需求,软件设施如座椅、围栏等配套齐全,上海,仅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2012年举办演出活动47场次,2013年近60场次。 香港红馆全年除了舞台搭建时间外,其余都在演出,演出商需提前一年申请场地。
  
   建议:
  总之,我市现有大型场馆功能过于简单,无法满足大型演艺活动所需要的舞台、座位、音响、交通、停车、安保条件,也无法承办全省性重大体育综合赛事,与我市快速发展的文化体育产业事业发展现状不相适应。建设美丽厦门,发展包括演艺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是必由之路之一。鉴于目前厦门岛内演艺资源及潜在消费群体高度集中,应顺势而为、筑巢引凤,抓紧在厦门岛内规划、立项一至两座类似于香港红馆这类上万人的多功能、综合性大型场馆,以保障平时大型文化演艺活动为主、兼顾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在周边城市群中塑造出我市大型文体设施的制高点。在此基础上,再适时启动现有大型场馆的改造计划。

  特别提示:
   此建议案在交办过程中,恳请不要简单地交由文化主管部门办理。因为文化部门的职能有限,协调解决不了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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