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政办〔2013〕函18号
办理结果:B
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洪春凤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及水塘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环岛路岸线安全管理
我区高度重视环岛路岸线安全管理工作,去年8月,区委书记游文昌带领有关部门,对环岛路沿线一带溺水死亡事故多发地点进行现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沿海岸线安全管理工作。区政府常务会也研究了相关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一)强化沿海岸线救生安全工作。一是增设救生站点。在观音山、珍珠湾、椰风寨3个救生站的基础上,增设厦大白城救生站,改造警示设施,完善硬件设备。二是完善救生人员管理。救生队员由区文体出版局监管,思明边防大队代管,纳入边防派出所协警队编制,由思明边防大队统一招聘、管理,夏季全职履行救生员职责。三是明确执勤时段。夏季(5月至10月)救生时间从原来的4小时增加到6小时,执勤时间为每天涨潮前3小时和涨潮后3小时;夜间值班由冬季夜班改为全年夜班。
(二)增设、改造安全警示设施。去年以来,我区已投入4.6万元,在观音山、一国两制、海韵台、椰风寨、黄厝、珍珠湾、白城等事故多发地或海域比较复杂地段增设安全警示设施,改造、维修破损的警示牌设施,进一步强化对游客和市民的安全提醒工作。
(三)组建海上救援志愿队伍。一是由区红十字会牵头成立红十字水上救援志愿服务队,配备基本的救生设备,定期组织志愿者在环岛海域执勤,宣传、普及水上安全常识,遇到紧急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救援措施;二是由区文明办与蓝天救援队沟通对接,适当提供工作资金和物资保障,增强事故多发海域的救援力量。
(四)加强海滨安全宣传、劝导。一是印制水上安全知识宣传手册、“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分发给各旅行社、酒店、家庭旅馆,在游客入住登记时发放,提高游客安全意识;二是在双休日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志愿者到人员密集的景点和海滨浴场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安全劝导;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对海上安全宣传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广泛报道,传播普及海上安全常识,提升市民游客的安全防范水平。
(五)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水上安全教育。区教育局联合区红十字会等部门,建立常规培训机制,通过举办水上应急救护知识讲座、主题班队会、参观安全教育馆、发放致家长一封信、闭学式、举办红十字夏令营等形式的活动,在寓教于乐中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近两年,厦门市引进“中国红十字总会——加拿大红十字会水上救生培训课程教学项目,我区每年均选派50名外来工子女参加培训。
二、关于水塘等隐患点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对水库、小山塘、废弃积水坑、建筑工地积水坑等隐患场所的排查,安排水库巡查员定期巡查,在各隐患点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对比较危险的区域增设隔离铁丝网;二是加强小水塘的除险加固,今年我区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3个小山塘进行除险加固,目前正在进行加固方案设计,并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专此回复。
领导署名:尤小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联系人:杨子妍 联系电话:0592-5818757
潘春华 联系电话:0592-257233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湖府办函〔2013〕13号
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洪春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及水塘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杜绝辖区内五缘海域及池塘、水坑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区积极采取一系列排查与整治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五缘湾海域管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遏制五缘湾海域溺亡事故发生,2012年7月,我区成立了五缘湾沙滩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厦门市路桥五缘湾营运公司、厦门红十字会水上救援队、湖里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行政执法局、禾山街道办事处、钟宅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参加,协调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不再发生人员溺亡事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五缘湾沙滩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会议纪要精神,建立每日工作报告制度和每月小结制度。
(二)积极采取防范措施。一是在五缘湾沙滩上设置20个安全警示牌,设立1个水上安全救护站和2个瞭望台,安装2个宣传喇叭,聘请5名保安人员掌控海域情况;二是由湖里区公安分局高崎、禾山派出所各安排5名专职协警,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从水陆两方面全天候劝阻民众下海游泳,并协调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安装LED电子显示屏警示游泳安全;三是制作和分发防溺水事故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开展宣传发动,劝导社区居民群众和外来人员勿到五缘湾沙滩下海游泳;四是区行政执法局每天安排6名协管队员,依法取缔占道经营、非法摊贩,保证通道的畅通;五是协调厦门市红十字水上救援队在该海域设立救援站,招募12名志愿者并进行专业培训,利用喇叭、形象牌、告示牌等对游客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劝阻并宣传水上安全常识,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救援,接受110联动派遣,必要时进行拯溺,并负责夜间水面的清场。
(三)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我区经常组织人员在五缘湾沙滩人员密集处和五缘湾附近社区进行安全展板展示宣传,分发宣传单,劝导外来游客和务工人员不要下海游泳。同时,在游泳事故多发的夏季,集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2012年7月至10月间,共出动人员600余人次,展出安全宣传展板240块次,发放防溺水事故宣传单5000份,督促、劝导外来游客和市民3000余人,出动快艇108艘次,救助落水遇险群众45人次,劝导销售三无游泳圈、食品等行为200多起,取缔小摊贩38个、处罚11起550元,行动取得较好成效,整治期间无溺亡事故发生,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等媒体就综合整治行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2013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严密防范五缘湾海域溺亡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辖区隐患场所,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一)督促在建工地做好安全防范。一是在建筑工地周边开展防溺水等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二是督促各建筑工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工地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米,使用砌块砌筑的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跺,使用装配式定型材料的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形、无破损、无锈蚀;三是要求各建筑工地加强安全警戒值班工作,严禁中小学生出入建筑工地玩耍;四是督促施工单位对工地内可能造成积水的坑洼、洞口、地下建筑物等处及时采取临边防护、排水等措施,并张挂醒目的防溺水等安全警示标志牌;五是要求各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各个施工环节、部位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溺水安全隐患。
(二)加强池塘等隐患场所安全排查。一是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年均于5月份结合我区实际下发《关于认真落实责任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通知》,采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项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二是每年均以社区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严密排查,重点排查水库、池塘、水井及其他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场所;三是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分类,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立即采取在安全隐患的周边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作围栏、拉警戒线及回填土头垃圾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进入危险区域发生溺亡事故。
三、成立水上救援队,发挥志愿救助作用
2012年9月24日,湖里区红十字会成立“红十字会学雷锋志愿服务水上救援队”,共招收水上安全救援志愿者20名。成立以来,水上救援队积极参加海峡两岸红十字博爱论坛—生命救护协同演练活动,并先后开展“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上安全知识讲座系列活动共8场,分别走进金山、园山、五通、湖边、禾盛等社区及吕岭小学、东渡二小、湖里实验小学等学校,发放水上安全知识手册300余册,约500名社区居民和2000名小学生通过真实案例、直观图像、交流互动等形式,感悟到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重要性。
2013年,湖里区红十字会将继续面向社区群众和学校学生开展水上安全知识宣传,计划开展 “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上安全知识讲座系列活动共16场、水上安全救援培训1场,进一步发挥水上安全救助作用。
承办单位领导签名:郑尚定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联系人:王鹭芬 联系电话:572205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A)
尊敬的洪春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及水塘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防范溺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我区认真对待、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集美辖区因河流、水渠、水库、池塘颇多,海岸线长,台风多发,雨量充沛等自然环境决定了其溺水危险源较多。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动土施工面积大,建筑用地的土坑、鱼塘等容易积水,又因外来务工家庭急剧增多,加之家长全身心投入工作,无暇照顾孩子,未成人安全意识薄弱,普遍缺乏游泳技能等社会原因,溺水事故时有发生。此外,溺水事故具有很强的偶然性与突发性,防范难度较大。
集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范溺水工作,几年来,各镇街,有关部门、社区、学校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排查并整改了一大批安全隐患,有力遏制了溺水事故多发的势头。
一、高度重视,明确政府责任
从2007年起,每年均针对防溺水工作向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发出防溺水专项通知,制定出台安全隐患的排查与监管、安全宣传与教育等方面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2007年4月成立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专项督察组,进一步督促水坑、水塘隐患整改、防护措施和学生安全教育的落实;2009年6月,集美区安监局委托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课题组进行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以防溺水工作为例)治理的调查和对策研究,调查政府、学校、家庭及社会在未成年溺水治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求可行性的对策。全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监、教育、建设、城管执法、农林水利、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集美区将防范溺水责任机制层层分解,强化防范溺水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将防范溺水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隐患地采取“谁受益,谁负责”的方式明确池塘、水坑、工地等深水安全管理责任。
二、多措并举,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一)全面排查隐患,强化隐患整治。我区农林水利、建设、教育等部门会同镇街加强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工地、土坑、池塘、学校周边及海域沿线的深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对造成安全隐患的部分土坑进行填埋等。对隐患整改明确责任人,做到对隐患点的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整改不到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07-2012年,我区共排查相关安全隐患3500余处,安装警示标志16000多个,安装护栏12000余米,填埋土坑200多处,其他整改措施100多项。
(二)加强巡查劝导,防范溺水事故发生。各镇街聘用专、兼职的巡查员,在每年4月至10月期间对重点隐患区进行巡查,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戏水,并告知家长和学校,建立巡查员与学校联系的工作制度,共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做好警示牌的看护工作,便于相关部门对破损和缺漏的警示牌进行修补。2007年,我区共投入巡查员151名,到2012年增至248名,并将巡查工作制度化,严格巡查员的聘用条件,明确工作任务,进行专门培训。
(三)齐抓共管,加强宣传教育。2007年以来,集美区逐步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防溺水的工作格局。在每年溺水事故多发时节,区安委办、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合各镇街多次深入学校、社区、工厂等地进行宣传,通过图片、文字和现场讲解等形式,让广大群众了解安全警示、危险防范、自救措施和求生技能等;还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播放防范溺水的公益广告。区教育局督促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学校通过开班会、宣传栏、安全知识讲座、安全座谈会,开设相关课程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还通过家访、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打电话和发短信等方式与家长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各镇街组织社区居委会向居民发放告示信,在社区和村免费放电影,电影中穿插防范溺水方面的公益公告。有的社区还在暑假开展针对未成年人进行防范溺水教育的夏令营,邀请专业人士开展未成年人防范溺水的教育。几年来,我区共发放宣传材料20余万份,向辖区居民发出宣传教育短信30余万条,举办防范溺水的培训、讲座、会议等170余场。
6年多来,通过各镇街、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的防范溺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未成年人防范溺水工作日益受到重视,构筑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防范的格局;二是隐患排查效果明显,安全隐患减少,日常巡查工作成效增加;三是防范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初见成效;四是溺水事件与死亡人数有明显下降,2007年我区因溺水死亡未成年人6人,到2012年,我区未发生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
虽然我区防范溺水工作成效明显,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相关主体职责履行不到位,如家长监护不到位,尤其是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家长对子女监护不到位;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学校只能从事教育方面的工作,作用单一;溺水防范与救助的相关社会组织缺乏,社会保险不发达,社区力量有限等。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防范溺水工作中,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结合实际抓好池塘等危险源头、强化监控、落实各方责任、完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渠道的作用,利用典型事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开展演练等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发动全社会参与,做到安全防范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尽快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相关单位定期通报本辖区本部门溺水事故的发生情况,随时调整预防策略;四是完善应急救援机制,重新整合各相关部门在溺水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将其纳入相关的应急管理机构工作职责中;五是鼓励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加入到防范溺水工作中来,建立志愿者义务宣传队伍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做好防范溺水管理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构建一种政府引导、学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模式,有效减少我区溺水事故的发生,建立防范溺水事故长效机制。
目前,我区各级各部门均已着手进行2013年防范溺水工作,制定方案,部署安排。今年我区结合辖区内建设动土施工范围广、面积大的实际,除抓好上述工作措施落实外,将把建筑工地等作为今年防范溺水工作的重点部位,要求各建设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建筑工地的基坑、水坑、水槽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危险源采取加固、增设围栏、加高护栏、加设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对危险源进行封闭管理,有条件的可安装监控设施,并要求责任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警卫人员值班并进行巡查,严禁无关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入施工工地。有关部门将加强巡查、检查与督查,确保防范溺水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防范溺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欢迎您随时提出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落实。
领导署名:孙加庆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联系人:陈卫平 , 联系电话:606241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号建议
的答复函(A)
洪春凤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及水塘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针对防溺水事故频发问题,加强了游泳经营场所管理。一是加强经营性游泳场所的专项检查和治理,促进其落实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主体意识。二是规范经营性游泳场所游泳池设置标准和安全设施,在游泳池增加池边道摩擦系数,防止游泳人员滑倒。三是规范游泳救生人员配置,严格持证上岗。四是定期组织救生人员考核,提高救生技能。五是规范游泳场所设置救生常识牌,设置游泳警示标识,提高游泳人员安全意识。
此外,区安监部门也联合各镇(街、场)以及水利、矿山等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天然河道、水池和开矿形成的水坑、水塘等隐患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告诫游泳者注意游泳安全。区教育部门也利用安全教育课时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
联 系 人:陈清太
联系电话:7558190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7日
厦翔政办函〔2013〕35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4号
建议的答复函
洪春凤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及水塘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03年建区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公共水域和水塘的安全监管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大力加强重点场所宣传。利用横幅、LED显示屏、安全专栏等多种形式,在公交车站、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定期地开展水域游泳安全及自救互救常识。并在大嶝街道沿海、浏五店码头等重点海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提醒广大游客不要私自下海游泳,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二是全面加强安全常识普及。为切实加强危险水域安全监管工作,2012年底,我区编印并下发安全教育手册2万余册,对游泳安全要点、如何预防游泳时下肢抽筋、溺水进自救方略等涉水安全问题进行专题介绍。实施“村村通”工程,利用广播加强对广大村(居)民的安全宣传力度。此外,区教育局每年利用寒暑期,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队教师挂钩一村孩子、 一群老人帮助一村家长、 一个团队凝聚一群孩子),加大对未成年防溺水事故的预防工作;三是落实重点安全巡防机制。大嶝街道作为翔安区的主要旅游景点,而且四周环海,对于公共水域存在一定的风险。边防所每天安排民警进行巡查,街道也安排安全协管员开展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有效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目前,我区海岸线总长为75公里,主要集中在马巷镇、新店镇和大嶝街道。现有用于灌溉的农用大井175口(其中:新店镇29口、马巷镇36口、内厝镇63口、新圩镇46口、大帽山农场1口),现有小型水库38座(其中:大嶝街道1座、新店镇18座、马巷镇1座、内厝镇8座、新圩镇7座、大帽山农场3座)。同时,因大开发、大建设形成的水塘、水坑也不少。针对翔安实际,我区严格落实镇(街)公共水域安全责任制,并逐年加大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2012年排查各类危险水域1840个,设置警示标志或安装安全防护设施1988处,整改率达100%。自今年3起,区委、区政府专门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危险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强对偏远地区的小水塘、小水坑以及沿海的危险地段进行重点排查治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开展中。
加强公共水域及水塘安全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我们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防范溺水事故作为今后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切实抓好公共水域和水塘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金华
联 系 人:卢成家
联系电话:0592-788990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注:办理结果
(1)A表示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2)B表示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3)C表示所提建议因受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解决;
(4)D表示所提建议不可行、留作参考。
厦海政办函〔2013〕26号
办理结果:A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4号建议的答复函
洪春凤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公共水域及水塘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高度重视水库、水塘、河道等公共水域安全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涉水安全宣传,加强公共水域安全巡查,积极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确保水域管理安全。
一、加大水域安全宣传力度
区防汛部门积极协调镇(街)及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做好水库、河道等水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立警示牌、印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消除群众存在的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在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加强对上学、放学途中较多学生经过的水域的监管力度,禁止学生到水库、水塘、河道等公共水域玩耍。同时,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宣传资料及召开家长会等方式,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社会、学校和家庭形成合力,营造“珍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水域安全监管措施
镇(街)及各相关单位按照区统一要求,对照自身职能,认真部署水面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制止水库、水塘、河道等危险区域活动。一是对区域内的海域、水库、河道以及水塘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水库、河道、水塘等设施的安全情况,以及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二是在沿海路口、水库、河道、水塘等区域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或悬挂安全警戒横幅,警示野浴、嬉水、游泳等不安全行为。对全区15座水库,安排19名专(兼)职水库管理员,配备统一标识,加强水库安全的巡查,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进行巡查,及时劝阻群众在公共水域从事的危险活动。三是对因开发建设而产生的水塘,要求每个工地必须封闭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门卫,闲杂人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工地围挡不低于2.0米,施工现场内超过20厘米的孔洞必须用盖遮盖,基坑、水塘等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周边设置超过1.2米的钢管防护栏杆。
三、强化水域安全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水库、河道、水塘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责任清楚,任务明确。镇(街)及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有效地加以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禁止瞒报、迟报、漏报。对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伤亡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力度
区防汛部门和各镇(街)均配备一定数量的救生船只、救生衣、救生圈、绳索等设施和工具,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做好抢险人员救援培训和演习,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随时启动抢险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江帆
联 系 人:陈 鹏
联系电话:0592-608910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