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厦环函〔2014〕67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71号建议的答复函(B)
陈秀新代表:
您提出《关于清洁空气,缔造美丽厦门的建议》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在汇总各分办单位意见后,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出台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和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已经刻不容缓。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厦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4-2017)》,从“严格环境准入,优化产业布局”、“发展绿色交通,控制车辆污染”等九个方面提出了42项具体举措,以期达到“至2015年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22.6%、15.3%、8%、1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94%以上;至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稳定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96%以上。”的目标。
二、优化产业结构
近年来,我市坚持发展低能耗产业,抑制高耗能行业增长,分别于2012年、2013年重点对水泥行业、造纸行业落后产能进行淘汰。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新上项目能耗指标必须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千亿产业链(群)培育工程,积极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海洋高新、航运物流以及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提高产业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同时,按照“国家级生态城市”和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工作,对2009-2012年厦门市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对我市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的企业逐家落实。此外,市发改、经发、规划部门已于近期对厦门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进行了调整,根据各工业园区空间聚集特点和规划主导产业功能,推动产业的集聚发展。做好落实“产业提升”方面的行动规划,打造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最具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三、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市规划局牵头于2013年开展了厦门市岛外生态绿廊专项规划和生态红线的划定工作,对厦门市的生态空间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城市市政走廊、组团隔离带、通风走廊、基本农田、水源保护区、山体、风景区等用地明确予以保护,划定生态红线及生态控制区的控制线,明确严禁建设和限制建设的区域。
四、提升燃油油品质量
根据省经贸委等10厅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广使用升级油品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经贸市场〔2013〕847号)要求,市经发局牵头开展我市油品升级的实施工作,积极对接并于2013年12月下发通知(厦成油办〔1〕号)要求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石油福建销售分公司厦门分公司、中化石油福建有限公司等油品批发企业,确保我市2014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统一供应国Ⅳ汽油。下一阶段,市经发局将继续开展联合执法,采取信息联网等手段加强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核管理,提高市场监管成效。并拟在2014年6-10月份开展全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活动中,配合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开展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升级油品质量与计量、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油品质量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优化交通结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本着以民为本服务大众的理念,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实施公交票制改革;整合公交市场资源,做大做强公交经营主体;加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不断推进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增加投放公交车辆,提高营运保障能力;持续优化公交线网,方便市民公交出行;大力发展智能公交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公交服务监督考评,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入手,有效改善了公共交通出行条件,保障市民出行更加便利,也有力支撑和促进了城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2013年全市公交车保有量3880台,折4828.7标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公交车占比11.78%,已达到“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标准5%以上的要求),万人拥有公交车辆为13.16标台(2012年厦门常住人口367万);公交日均客运量达250万人次,年客运总量近9亿人次,公交出行分担率经2009年专项调查达30.87%,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47.18%;2013年公共交通服务乘客满意率为91%;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公共服务蓝皮书》,全国38个主要城市公共交通满意度排名厦门第三。此外,市规划部门目前正在开展厦门市综合交通规划,按照公交优先的战略要求,进行全市交通布局,2020年以前,拟建设3条轨道线路,并保留现有的BRT线路,届时,厦门市的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将有很大比例的提升。
六、推广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汽车具有高效节能、低排放等优势,对有效减少大气中有害气体的排放,推动节能减排,保护大气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通过多举措积极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1、制定配套补贴政策。2010年11月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重点在我市公交、公务、邮政等公共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对纯电动公交车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地方购车补贴和运营补贴,对纯电动企业用车、纯电动邮政车和纯电动电力车按中央购车补贴标准的30%配套。此外,对公交车以外的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按车辆购置价格分别给予一次性4%和2%的运营补助,截止目前已累计安排资金2.71亿元;2013年我市被中央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之一,目前省经信委正牵头研究制定我省统一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政策,我市将密切跟踪相关政策制定情况,积极争取中央补贴和奖励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包括电费优惠、停车费减免、免征程式桥梁、隧道车辆通行年费等财政扶持和优惠措施。
2、落实车船税减免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的规定,市地税局对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实施管理,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2013年我市共有30043辆机动车符合减免税规定,共减免税款413.51万元。
3、加大公共交通领域投放力度。我市积极推进公共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前淘汰更新老旧车辆,逐年加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的投放比例。在公交车方面,2012年以来我市共报废482辆国II公交车,新增CNG公交车416辆、油电混合公交车386辆,目前全市在营公交车全部达到国III以上标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比9.7%,已达到;在出租车方面,2012年以来我市完成了841辆单燃料出租车的油改气工作,目前全市在营出租车油气混合双燃料和CNG单燃料比例达95%以上。
4、推进加气站和充换电站建设。为了满足陆续增长的气体燃料车辆和电动车辆需求,我市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积极推动相关部门的加气站和充换电网络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加气站25座(148支枪)、小型车换电站5座、充电桩78个,其中充换电网络服务覆盖岛内核心区域,服务半径6公里,服务能力达到每天960车次,可实现纯电动乘用车(出租车)岛内便捷换电。此外,我市已制定了“厦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2011-2020)规划”,预计到2020年在本市建成2座服务岛内的大型充电中心、16座公共充换电站、14座公用充换电网点,岛内服务半径1至1.5公里,服务能力每天8600车次,岛外集美服务半径2公里,服务能力每天6500车次。
七、稳步推进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市规划部门目前已组织编制了厦门市绿道与慢行系统总体规划,将慢行系统分为综合慢行道、自行车专用道和步行专用道三大类。综合慢行道主要依托郊野型绿道进行建设,包括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满足居民休闲需求。近期岛外的建设重点结合新城、小城镇建设及溪流整治重点展开,以慢行系统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依托厦门岛山体、环岛、湾区等资源,尽快形成高品质、完善的绿道与慢行系统。岛内近期的自行车道项目包括湖里高新技术园区和环五缘湾区等,已进入实施阶段。关于自行车租赁机制等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我们将认真学习研究,并考虑落实。
八、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问题,完善监察监测联动执法机制,注重增强企业守法责任,宣传和落实“两高司法解释”,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效能。2013年全年我市共立案查处135件环境污染扰民案件,并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要求将严重环境违法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我市早在2001年、2002年就分别设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110联动电话,受理我市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据统计,2013年我市共受理各类投诉3172件,其中噪声799件,废水206件,废气2124件,其他43件。针对投诉的具体情况,执法人员均按承诺要求及时到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者,化解了群众之间的矛盾,为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领导署名:张宇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5月26日
联 系 人:陈渊川
联系电话:0592-581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