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经建函〔2014〕12号
办理结果:B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22号建议的答复函
林媛媛代表:
您提出《关于出台“推进本土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本土制造业发展所提出的宝贵建议,现根据我局职能,综合市发改委和市商务局的办理意见,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厦门经济特区创办三十余年来,工业经济规模从年产值10亿元以下发展到年产值4600亿元以上(2013年);产业结构从以轻纺工业为主,发展到以电子、机械工业等加工、组装工业为主,工业总体实力迈上新台阶。但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经济增长与总量过剩、消费结构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滞后、“高成长”与“高成本”、“数量增长”与“价值增长”等一系列矛盾进一步凸现的宏观环境下,厦门工业已延续多年的主要依靠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当前制约厦门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是劳动生产率低。据《2013年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8.03万元/人,同期全省工业平均水平为22.30万元/人(据省经信委提供)。全员劳动生产率即人均增加值,也就是人均税收、人均固定资产折旧、人均利润和人均劳动报酬的总和。2012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制造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6870元/人,同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134个中行业中,有54个全员劳动生产率在10万元以下,即近半的劳动生产率为劳动报酬。党的“十八大”已明确提出至2020年时人均收入要翻一番,如何可持续发展?
二是科学技术并未成为工业资源中的最重要部分。根据《2013年厦门经济特区统计年鉴》,2012年全市1658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R&D活动的企业392户,占规上企业数的23.64%;科技活动人员49166人,占从业人员数的7.69%;R&D经费内部支出69.1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52%。国际上普遍认为,R&D投入强度在5%以上的企业具有竞争力。以此标准,科学技术并未成为工业资源中的最重要部分。
三是占全市工业销售产值45%左右(2013年43.9%)的出口生产(以电子、轻工为主)基本为加工贸易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总体上仍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低端。电子工业是我市工业生产规模最大的行业,2012年全市规上工业中,电子工业产值占39.2%,但增加值只占34.4%、税收只占6.7%、利润只占29.7%。该行业以“三资”企业为主、加工贸易为主,研发、销售均在外,在厦企业仅负责生产。由于发展的主动权基本在境外,该行业已陷入“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如“十一五”期间产值增长的93.5%来自5年间新引进的友达、宸鸿等光电项目,而“九五”、“十五”投资的电子计算机制造、通讯设备制造、电子元件制造等则基本无增长。
四是工业发展的地理空间受限。目前,全市已建成的工业用地面积约76.5平方公里(其中岛内9.47平方公里工业用地要退出),占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4.4%,已接近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比例国家规范的上限。按照城市发展规划,今后全市工业规划可供用地不到25平方公里。而要实现《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所提出的至2021年愿景目标,工业经济规模(增加值)还要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以上。
针对以上问题,为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推动厦门工业转型升级,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内生增长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2013年,市经济发展局研究制定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之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3-2015-2021年)》(以下简称“工业转型升级专项”),以指导我市工业的转型升级。
为培植植根本地的制造业,我市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
一、调整发展目标
在《厦门市“十二五”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中,摒弃了生产规模(产值),代之以经济规模(增加值)、经济发展质量(增加值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节能降耗)。提出通过实施价值提升、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大企业、产业集聚、依托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绿色发展六项发展战略,全面实现厦门工业经济的转型升级。
二、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技术改造是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硬抓手”。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厦门市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厦府〔2013〕144号文),市财政增加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额度。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扩大生产能力转向围绕改进工艺、增加品种、提升质量、提高工效、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两化融合”等方面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2013年,分两批下达重点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共3400万元,资金额度比上年度增加1000万元;支持54个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固定资投资共计36.46亿元。
为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今年开始将使用技改资金对企业“机器换人”项目给予支持。对列入专项计划的项目,按项目引进、购买的加工、测试设备、成套性生产性设备和技术等实际投入额,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独立法人企业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截止到4月10日,已申报项目达40多项。
三、优化工业布局,实现集聚集约发展
去年以来,根据市委王书记的指示,市经发局会同市国土局、规划局,经过多次调研、磋商,几易其稿,完成了《优化工业布局 推进搬迁改造 实现集聚集约发展的实施意见》,4月22日召开的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实施意见”根据《“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对全市各区域的功能定位,明确了各工业园区的主导行业和负面清单,从提升工业用地投入产出水平、盘活利用存量工业地产、改革土地使用方式、强化履约监管、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改革的思路。如根据《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版本)》,针对我市工业重点发展的行业,参照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要研究制定《厦门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今后凡新增工业用地项目必须执行新的控制标准;现有企业要限期达标,否则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四、建设工业基础能力
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简称工业“四基”)是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基础。由于长期以来一味追求产值增长,使终端装配和简单加工成为不少企业的选项:或是通过零部件外购外协加快产品推向市场的进程,如当年的“厦工模式”;或是研发外委(如夏新)、或总部输入(如众多外资电子企业),在厦门仅进行装配加工。我市工程机械和大中型客车的液压件、传动件、密封件、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基本需外购,铸造、锻造、热处理、机加工、电镀、模具等基础工艺有些已被赶出厦门;电子产品三个最核心的元件处理器、内存、(大部分)被动元件,以及软件开发基本依赖进口,在厦门进行的终端装配,虽然产值高,但增值率低、劳动生产率低。工业基础能力薄弱,直接导致我市工业生产增值率、劳动生产率低。
按照工信部工业强基专项行动的要求,根据我市工业实际情况,我市今年开始全面启动工业强基工程。今年主要是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确定急需发展的重点,围绕重点发展产业链(群)的缺失、薄弱环节实施一批工业强基项目,建设若干个专业化园区。
五、大力发展品牌经济
我市从2003年开始启动培育自主品牌、发展品牌经济的工作。一是筑牢基础,通过市质量协会,持续开展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卓越绩效模式、可靠性工程、“6σ”管理、精益生产、现场星级评价等)、全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培训、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等;二是按照工信部的工作部署,开展“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学习交流、品牌培育试点和品牌评价、产品标准对标和达标等活动。以行业为对象开展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倡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三是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鼓励代工企业发展自主品牌。
六、努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但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可能从一张白纸起步,要在现有产业技术不断升级中嬗变出新兴产业。如在现有机电产品节能环保型改造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在推进化工、冶金、建材产品精、深加工中发展新材料产业等。
2013年,市经发局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加快培育工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培育工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重点领域,以及建立企业认定制度、开展统计监测、制定和发布产业导向、建立专项支持资金、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等政策措施。
2013年,按照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经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产品逐个分析,归入新兴产业各领域,全市137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制造业部分)共实现产值1963亿元,比上年1854亿元增长5.9%。
需要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代表竞争能力强,相反则可能存在风险。国家选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是目前国际上也处于起步阶段,我国有可能在技术上获得优势的产业。既然产业技术尚不成熟,就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明显的收益。也就是说,现在的培育工作,是着眼于将来的发展的,不能盲目指望这些产业能成为拉动“十二五”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必须要以大的投入来培育,否则不会有将来的可持续发展。
七、深化“两化”融合
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化,是工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剂”。按照工信部的工作部署,我市目前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促进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物流、经营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培育一批示范企业;二是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集成创新与协同应用,实现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三是以提高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计划(CAPP)应用水平为重点,实现(离散型生产)企业现场制造过程信息化;四是开展企业信息化指数评价,培养一批企业“CIO”(首席信息官)。
八、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主要是落实《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严格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健全节能目标年度考核与工作问责机制;全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工作;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加快企业燃煤锅炉改造进程。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循环改造,实现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废物“零排放”;规范再生资源的利用方式,推进回收与利用一体化发展格局;支持“再制造”产业发展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鼓励开发和应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树立一批绿色发展示范企业。
九、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2013年,市经发局在对各行业、产业链(群)主要企业逐户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和品牌效应等诸方面因素,遴选出一批重点发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并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拟定了《厦门市工业培育重点发展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一企一策”》方案。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重点从研发创新、技术改造、节能环保、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培育厦门工业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带动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发展。
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经数年的努力,《厦门经济特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在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几年来,为扶持中小微企业成长,我市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促进中小微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导向、龙头企业发展,形成一批“专、精、特”创新型企业和配套协力生产企业;二是加强政银合作、培训指导、中介服务等市、区两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e管通”中小微企业云管理平台和“投融汇”云金融平台的推广与运用,创新服务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两化融合能力的提升;三是鼓励中小企业新业务模式的应用,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四是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活动,推进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五是用好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十一、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厦门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网络零售、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平台建设、第三方支付以及开展培训和论坛活动等,符合扶持条件的电商相关本土制造业,也能享受相应扶持。目前,我市已建成了海峡电子商务创业园、湖里电子商务大楼等电子商务园区,尚有软三等相关集聚区项目在建设。对园区配套、入驻企业类型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并协助园区运营主体引导电商企业入驻,力求实现集聚效应,降低产业链成本,同时利用集聚效应,努力打造我市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
培育本土制造业,打造厦门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关键是顶层设计和观念的转变。当前,三十多年主要依靠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还有很大的惯性作用,思想观念的转变亦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将坚持不懈地做好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邓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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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