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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小城镇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5-04-11 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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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国土房建〔2014〕17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7号建议的答复函

  刘心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小城镇商品房限购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期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

  今年1~4月,我市房地产投资保持增长,商品房市场供应量、销售量均有所下降,完成全年商品房销售任务艰巨。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环比涨幅在全国排名前列,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

  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情况

  为缓解我市商品住宅供求矛盾,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2013年以来,我市进一步从严住房限购政策,提高外地居民购房门槛,在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控制房价过快上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局严格购房资格审查等具体操作环节,严肃查处伪造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措施、骗取购房资格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厦门市购房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上述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外地户籍居民在厦购买商品住宅的比例由52.83%(2012年度)下降为46.18%(2013年度),下降了近7个百分点。

  三、关于小城镇区域内取消商品房限购政策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好经济增长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系。当前,房地产调控处在关键时期,商品住房供求矛盾还未缓解,房价上涨压力仍然存在,我市将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执行好既有调控措施。

  今年两会期间,中央提出了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调控思路。国家正在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近期,我局正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按分类调控的原则,减少行政干预市场,逐步调整限购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促进小城镇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随着房地产调控成果逐步显现,国家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将逐步建立,商品房限购措施也将逐步退出。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余江河

  联 系 人:蔡世泽

  联系电话:0592-5105633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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