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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农村生态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5-04-11 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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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6134

  厦城执函〔2014〕87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75号建议的答复函

  卢清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突出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农村生态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就其中“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张、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在新区建设、旧区改造过程中,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往往应势而起,给厦门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尽管城管执法部门不断加大对“两违”行为的打击力度,但由于种种原因,“两违”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两违”现象是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体现了城市化进程中新旧体制冲撞,暴露了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方面的不协调,也反映了体制制度的不适应。如何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是各级各部门必须研究的共同课题,应当从健全完善政策法规入手,辅以相关机制的建立,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逐步解决。

  2012年7月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从组织领导、建立落实目标责任制、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联合执法、实施量化考评、采取奖惩措施等方面均有了全新的突破,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至2013年12月,全市共发现非法占地违法建设4835起、建筑面积133万多平方米,拆除面积近117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岛内新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零增长”,岛外历史存量违法建设逐步减少、新生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我市部署开展新一轮“两违”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该《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一是确立了区、镇(街)政府为“两违”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市、区、镇(街)、村(居)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组织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两违”治理工作。通过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层层实施量化考核,不断深入推进“两违”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建立了由政府主导,城管执法、国土部门为主要执法主体,公安、规划、建设、工商、水务、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部门间依法依职能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仅第一季度全市清还违法占地90余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20余万平方米。三是建立了区、镇(街)、村(居)、自然村(小组)为网格的监管网络,全面实行“网格规划、精细管理、联合协作、责任明确”的三级网格管理模式。健全职责分工、日常巡查、适时查处、责任倒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网格到人、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格局,实现权利和责任的有机统一。四是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12年7月以来,我们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先后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联合巡查机制、网格化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经费保障机制、考评奖惩机制。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以厦委办发〔2014〕8号、13号文出台了《关于建立违法建筑快速处置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严肃纪律的通知》,一是建立政策法规保障机制,为快速查处“两违”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或参与“两违”,或在“两违”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的,查处“两违”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探索建立源头防范的疏堵结合机制。推动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出台《厦门市历史遗留“两违”问题的处理意见》、《厦门市农村房屋翻改建审批办法》、《厦门市别墅翻改建审批办法》等疏堵结合政策,妥善处置历史遗留的“两违”问题。

  “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需要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形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合力,推动查处违法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我们相信通过人大代表的不断呼吁和我们的共同努力,假以时日,这方面的问题一定能得到解决。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农村的生态建设水平。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吕庆端

  联 系 人:傅国珍

  联系电话:0592—5379390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5月7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2份),市政府督查室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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