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海政办函〔2014〕80号
办理结果:B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128号建议的答复函
林秋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和利用海沧生态资源,建设美丽海沧新城”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海岛的保护和利用方面
2011年—2012年,我区委托中规院厦门分院分别编制了《海沧湾发展概念规划》和《海沧湾清淤整治规划》,针对海沧湾内众多无人岛屿的未来发展、建设定位和环境整治等方面问题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划布局,以期在保护的基础上,对这些岛屿进行适度的开发建设。上述规划在市、区层面均进行了初步的评审汇报,为无人岛屿的开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3至今,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和未来发展需要,我区委托中规院厦门分院编制新一轮的海沧湾无人岛发展规划,对无人岛的发展建设提出新的思路,其中保护性开发思路与您提出的建议不谋而合。
二、关于吴冠海蚀地貌海岸的保护和利用
市、区两级高度重视吴冠海蚀地貌海岸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2012年底,市规划局委托中规院厦门分院就该地段海岸的现状及保护措施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并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将为保护和利用好该段海岸发挥良好的基础性作用。
三、关于蔡尖尾山、大屏山、京口岩山等山体的保护和利用
(一)关于蔡尖尾山。在保护的前提下,中规院厦门分院已编制多轮开发建设规划,其中包含《蔡尖尾山南麓重点地区规划设计》、《蔡尖尾山南麓高端配套区规划》等。上述规划为合理开发建设蔡尖尾山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区正在根据厦门市生态红线规划重新调整蔡尖尾山相关规划。
(二)关于大屏山。已编制大屏山山地公园总体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以此为基础,规划编制了大屏山山地公园相关景区的景观施工图及景区登山道路的施工图。其中,部分景区已完成施工并面向社会开放,目前正在进行海沧阁的建筑设计工作,一个现代化、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山地公园即将展现在市民面前。
(三)京口岩山等众多山体均已被纳入海沧区公园规划(已编制完成)。我区将以保护为基础,通过公园、绿地等形式合理、适度地开发利用这些山体,将其建成我区乃至全市人民休闲、休憩的良好场所。
下一步我区还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划,并协助推动规划的实施。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卢少进
联 系 人:王玲玲
联系电话:0592-6089105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17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