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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市教育局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文明道德教育的答复函

 
来源:厦门人大
      
2015-04-12 2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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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教建议〔2014〕函字11号

  办理结果:A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叶福伟代表:

  您提出《建议市教育局提高教师教学质量和文明道德教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990年厦门市就建立了公办中小学校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随访工作制度。市、区两级教育督导室,坚持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以及日常入校随访工作,并将评估工作、随访工作与文明学校的创建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规范管理检查。2007年起厦门市教育系统持续开展“三项主题”活动(即:师德建设、岗位大练兵、百名校长万名教师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强化学校师德建设和师能的提升,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整体提高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民办教育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是困扰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对民办教育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有效政策和积极措施,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积极促进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办学水平的提升。省、市对区政府教育工作和区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也把民办教育作为考察内容。各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和监管,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和集美区都设置民办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安全检查和教育教学指导。湖里区对民办学校定期进行年检评估和办学绩效评估,建立督导专员每月督导工作制度,对民办学校进行常规教学、安全、卫生等全方面指导,督促学校规范办学;实行公民办学校结对子手拉手共建工作,通过公办教师对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授课、教育教学等方面业务指导,努力提高民办教师的教学水平。海沧区开展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推进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对民办办学条件改善、安全设施配备、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民办学校予以现金奖励和设备扶持。全面推广公民办学校“委托管理”模式,由公办学校选派管理团队对民办学校进行管理,开展教学交流,积极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化成长。集美区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对民办中小学教育教学视导检查,教学质量跟踪测评,努力提高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

  今后,我市将继续完善公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制度建设,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工作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督导检查。继续加强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监管力度和指导力度,加强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调研工作,研究建立民办学校的评估检查制度。各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管工作力度,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进一步提高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郭献文

  联系人:  林世团

  联系电话:2667699

  厦门市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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