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映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钢结构建筑比例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主要工作
和传统的混凝土结构相比,钢结构具有自重轻、抗震性能好、工期短、易修复、基础造价低、材料可回收和再生,节能、省地、节水等优点。钢结构产业是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新兴产业,符合建筑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市注重和推广建筑钢结构产品的运用,近年来在宣传、推广钢结构在建设工程应用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发展应用
国家、福建省及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建筑产业化和建筑钢结构的应用加以支持引导,如:
1.1999年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第72号文件通知,同时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将“轻型钢结构住宅建筑通用体系的开发和应用”作为我国建筑业用钢的突破点,并正式列入国家重点技术创新项目,72号文件提出了发展钢结构住宅、扩大钢结构住宅的市场占有量;此外提出了《国家建筑钢结构产业“十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了在“十五”期间,建筑钢结构业要作为国家发展的重点。
2.2001年建设部出台的《钢结构住宅建筑产业化技术导则》明确指出,钢结构住宅具有重量轻、抗震性能好、施工周期短、工业化程度高、环保效果好等特点,符合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我国住宅建筑产业化水平,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3.2002年建设部《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钢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板墙结构及其他各种新型复合结构,减少普通砖混结构,为推广应用新型轻质高强墙体材料提供条件”。
4.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直辖市及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
5.2010年12月7日,由住建部授予的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完整配套体系的钢结构“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在杭萧钢构挂牌。
6.2011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HRB400以上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45%,钢结构工程比例增加,这意味着钢结构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7.2013年10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发展壮大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4号)。通知强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快推进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应用,率先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中开展建筑工业化示范试点。要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引导施工企业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业化进程。运用先进的技术,以构件预制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方式,整合设计、生产、施工等整个产业链,实现建筑产品节能、环保、全生命周期价值最大化的可持续发展。通知强调,要大力发展建设工程的预制和装配技术,抓紧制订预制装配式结构件、部品、部件的标准。
8.2014年1月16日,我市出台了《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厦府办〔2014〕11号)。方案提出,加快建筑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住宅产业化技术,改变“科技含量低、生产效率低、工业化水平低、能源消耗高”的传统建造方式,构建“低能、高效、绿色、环保”的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体系。到2020年,全面推进我市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制定系列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指导政策、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全国领先水平、具有核心技术的现代化建筑企业,形成一个集成化、规模化、系统化的建筑产业集群,创建“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钢结构是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化的主要代表,使用钢结构的建筑更容易获评星级绿色建筑,并获得相应的奖励。
(二)开展交流培训,积极宣传推广
我市在各种学术交流、技术培训活动中,积极推广钢结构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如:
1.2008年12月福建省建筑金属结构行业年会,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林树枝博士在会上做了推广应用钢结构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的专题报告。会议上提出了:“厦门市将大力推广应用钢结构,两类建筑应当率先采用钢结构,提高抗震性能,其中包括学校和医院等。”从地理环境来说,厦门风荷载大、地震烈度高,钢结构的应用对减少建筑物的侧向位移、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非常重要。
2.我市土木建筑学会在组织学术沙龙和学术讲座时,多次介绍并推广钢结构建筑的优势和做法。如,2013年5月土木建筑学会组织的学术讲座,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林树枝博士做了“建筑工业化与住宅产业化”专题讲座,对建筑工业化、住宅产业化、钢结构建筑做了详细介绍。
3.2013年11月底,在我市召开的“第九届全国省际钢结构行业协(学)会”上,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林树枝博士围绕“装配式钢结构与住宅产业现代化”同与会者进行了交流。
(三)出台地方标准,进行科技攻关
为加快推进钢结构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我市开展了“钢连梁-钢板混凝土组合剪力墙混合结构抗震性能试验研究”、“钢结构体系在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中的应用研究”等一系列钢结构相关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在国家钢结构相关规范的基础上,我省出台了《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技术规范》(DBJ13-61-2004)、钢-混《凝土混合钢(排)架单层房屋结构技术规范》(DBJ13-106-2008)、《建筑用薄钢板焊缝超声检测及质量分级法》(DBJ/T13-111-2009)等一批地方标准,规范钢结构的设计、施工。另外,我市颁布了《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42号)等规定,加强对建筑钢结构的管理。
(四)建设示范园区,推进产业化发展
钢结构在工厂进行标准化制作,在施工现场快速拼装,这是对传统建造模式的重大变革。推动钢结构在建筑中的应用,将使建筑业从传统作业方式向现代化施工模式提升。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1号文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城乡建设将走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道路,把发展现代化住宅产业摆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我市紧跟国家战略步伐,发挥经济特区的先行先试优势,大力推进现代化住宅产业的发展,现已准备启动位于海沧区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的建设,逐步形成研发、设计、生产、配送、安装等现代建筑企业总部聚集区,并发展成为集对台交流、技术研发转化、生产流通销售、成果展示交易、人才技能培训为一体的住宅产业现代化园区,力争将我市列为全国第四个“国家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
二、我市建筑钢结构应用现状
钢结构在我市工程建设中应用日益广泛,主要应用于大型公共建筑、跨海大桥、立交桥、人行桥、高架桥、超高层建筑等。例如:厦门金源大厦(高98.5米),1991年开始建设,为国内第一栋采用钢管混凝土柱的高层建筑;厦门立信广场(高130.85米),是福建省第一座全钢结构的超高层写字楼,也是国内第一栋由国内设计师自主设计的高层钢结构建筑;厦门财富中心(高192米),43层全钢结构建筑,是福建省已建成的最高的全钢结构建筑;帝景苑(高258米),由5幢62层全钢结构超高住宅楼组成,我市首个超高层住宅项目;T4航站楼、厦门国际会议中心、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厦门嘉庚体育馆、厦门火车新站、厦门太古机库四期等大跨度、大悬挑钢结构建筑;厦门气象雷达科普观景塔等景观建筑。此外,厦门采用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高层建筑还有约40栋,主要结构形式为全钢外框架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组合,典型的工程有:厦门世茂海峡大厦(建筑高度约300米),厦门海峡明珠广场(建筑高度216米),建发国际大厦(建筑高度219.55米),厦门金融中心大厦(建筑高度212米),厦门杏林湾营运中心(建筑高度250米)等。
三、当前存在主要难点问题
我市在建筑钢结构应用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体系方面还存着一些困难。
(一)技术水平方面的问题
技术水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与内地发达地区的差距上,这种差距表现在设计理念、建筑的表现形式及加工制造的水平上。
(二)钢结构企业实力问题
从事钢结构的企业数量众多,但单个企业规模小,市场集中度低,绝大多数企业扎堆在低端市场,以轻型钢结构厂房和仓库为主。
(三)钢结构产品问题
一直以来缺乏相关方面的技术引导,市场需求尚未达到产业化程度,致使我国的相关产品功能性单一,工业化程度不高,产品质量还不能满足住宅产业化标准的要求。
(四)规范标准问题
由于我国钢结构行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钢结构建筑技术体系还不够成熟,钢结构建筑标准规范零散而不系统,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工业化程度不高,还需进一步研究创新并规范化。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作为全国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我市将率先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继续推进建筑钢结构的应用。
(一)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原则,结合新一轮的产业调整,优先支持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基地建设,推动我市率先在全省建设集研发、生产、配送为一体的国家级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按照“标准先行”的原则,力争3年内初步形成住宅产业化地方标准体系,包括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物流和验收标准、技术导则;建立产业化实施方案评审制度,加强产业化建筑项目的设计、审查管理;建立职责清晰、运转流畅的监督机制,建立预制部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定期公布产品名录等方式予以公示、推介和取缔;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制,根据产业化建设项目特点,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在对建设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的同时对部品生产过程实施延伸监督。
(二)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化
全面开展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计划于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安排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50万和100万平方米的住宅用地用于产业化试点项目建设,住宅产业化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在土地出让交易文件中予以明确;到2020年,实现我市采用工业化模式建造的建筑占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50%以上,累计竣工面积超过1500万平方米;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安排采用住宅产业化模式,在公租房项目中率先开展试点示范。
(三)实施政策激励措施
从土地供应、面积激励、规划指标、金融支持、科研支撑、财政税收扶持、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研究出台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的鼓励办法和实施细则,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政策激励机制,通过加强相关政策激励、标准规范、技术进步、产业支撑、宣传造势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建立有利于钢结构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各参建单位积极主动采用,实现钢结构建筑的快速发展。
(四)完善标准体系
支持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技术研究和创新,逐步建立、健全建筑工业化与住宅产业化技术标准、构部件产品以及质量控制等技术体系,引导建筑构部件生产企业由产品供应商向集成商转变。
(五)加强宣传引导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钢结构建筑的优势、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规范规定,作为学术讲座、学术沙龙、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低碳日、环境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钢结构建筑的认知度,引导建设单位积极采用钢结构进行建设。
(六)加强培训交流
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员的培训,将钢结构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组织钢结构企业的设计、施工等技术人员到台湾、日本及江浙沪等地有实力的钢结构企业和代表性工程参观、考察,学习先进技术和经验。鼓励市属高等院校开设钢结构建筑相关课程,加强相关学科建设。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树枝
联 系 人:王毅
联系电话:0592-2220544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4年5月9日